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1.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楚雄市鹿城镇水马子石场安全现状评价 | |||||||||||||
合同编号 | DAAPCX-2023-22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3.6.8 | |||||||||||
业务类别 | □ 危险化学品R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 | |||||||||||||
评价类别 | 预评价R 验收评价R 现状评价□ 综合分析□ 竣工验收□ 安全评估□ 其它: | |||||||||||||
企业名称 | 楚雄市鹿城镇水马子石场 | |||||||||||||
项目所属区域 | 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军屯村委水马子村小组 | |||||||||||||
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3年 6月28日 | |||||||||||||
2.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李晓达 | 评价组组长 | 李晓达 | |||||||||||
评价组成员 | 黄义敏、毛卫旭、李毅雄、陈恭文、李晓达、崔巍 | |||||||||||||
报告编制人员 | 李毅雄、李晓达 | |||||||||||||
3.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3年6月9日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3年6月9日 | |||||||||||
现场勘查人 | 李毅雄、李晓达 | 业主陪同人 | 周晓阳 | |||||||||||
现场勘查情况 | 楚雄市鹿城镇水马子石场位于楚雄市城区160°方向,平距约9km处,隶属楚雄市鹿城镇军屯村委会水马子村小组,320国道、楚大高速从矿区北侧通过,矿山与楚雄东环路有简易公路相通,里程约3km,距楚雄城区运距约14km,交通运输条件便利,具有较好的生产作业条件。 | |||||||||||||
4.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审核意见 | 同意提交过程控制审核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审核意见 | 评价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审核意见 | 同意报告结论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5.评价报告 | ||||||||||||||
一般隐患 | 6条 | 重大隐患 | 0条 | |||||||||||
隐患明细 | ||||||||||||||
隐患名称 | 隐患等级 | 发现时间 | 责任人 | 操作 | ||||||||||
企业采石场采面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台阶进行开采,但分台不规范。 | 一般隐患 | 6月9日 | 周晓阳 | 按要求整改 | ||||||||||
采场区边界无警戒线与警示标识。 | 一般隐患 | 6月9日 | 周晓阳 | 按要求整改 | ||||||||||
缺少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 一般隐患 | 6月9日 | 周晓阳 | 按要求整改 | ||||||||||
未定期检验配电室劳动防护用品。 | 一般隐患 | 6月9日 | 周晓阳 | 按要求整改 | ||||||||||
请企业尽快购买工伤保险。 | 一般隐患 | 6月9日 | 周晓阳 | 按要求整改 | ||||||||||
采场变压器未设置防护措施 | 一般隐患 | 6月9日 | 周晓阳 | 按要求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议 | ||||||||||||||
整改措施建议 | 按要求限期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议内容 | 1.企业采石场采面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台阶进行开采; 2.采场区边界设置警戒线与警示标识。 3.补充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4.定期检验配电室劳动防护用品。 5.请企业尽快购买工伤保险。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 楚雄市鹿城镇水马子石场安全现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及设计要求,矿山现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