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
评价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云南省易门县华三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整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验收评价 | 合同编号 | DAAPKM2023-32 |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2-11-1 | 评价行业 |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采矿业 | |||||
评价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3.9.20 | 评价类别 | 安全验收评价 | |||||
项目所属地址 | 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铜厂乡湖西洞村 | |||||||
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张开选 | 评价组长 | 张开选 | 技术专家 | 赵高山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陆朝春 | 评价组成员 | 陆朝春、黄义敏、陈恭文、袁志琴、李晓达 | |||||
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3.6.15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3.6.15 | |||||
现场勘查人 | 张开选、陆朝春 | 业主陪同人 | 麦锦坤 | |||||
现场勘查情况 | 已完成现场勘验,并出具整改建议。 | |||||||
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隐患:1.现场左岸副坝坝顶未设置安全护栏,不满足设计及安全要求;2.现场左岸应急道路无道路排水沟;3.库尾截洪沟断面尺寸小于设计;4.库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较少。 | ||||||||
整改措施建议:1.建议左岸副坝坝顶增设安全护栏(H=1.2m);2.建议修建道路排水沟,防止上部汇水冲刷路面;3.建议重新严格按设计修建库尾截洪沟;4.建议按设计要求增设库区安全警示标志,如“库区公路设置限速标志”、“集水池涉水位置应设置当心中毒、当心坠落、禁止游泳、当心落水等警示标志”等。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云南省易门县华三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整改工程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完成施工,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满足规范要求,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安全设施具备验收条件。 |
2023-9-21云南省易门县华三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整改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审后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