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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广旺液化气经营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3-11-22 点击次数:135

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

 

评价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广南广旺液化气经营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合同编号

DAAPWS2023-11

合同签订时间

2022.12.15

评价行业

危化

评价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2023.10.29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所属地址

文山州广南县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黄义敏

评价组长

陆朝春

技术专家

/

评价报告编制人

黄义敏、陆朝春

评价组成员

黄义敏、陆朝春、季凯光李临军

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2023323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2023323

现场勘查人

黄义敏、陆朝春、季凯光

业主陪同人

温富炎

现场勘查情况

已完成勘验

报告审核情况

内审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过程控制审核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技术负责人审核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隐患和整改建议

1)受场地限制,该储配站未设置专用的新瓶库房,在充装间和机泵间的一个隔间内存储有新瓶,新瓶库与灌瓶间为同一栋建筑,不符合要求。建议设置专用的新瓶库;

2)储罐管道排污口只设置了1道手动阀门,建议排污管的排污口处在增设1道阀门;

3)消防水泵最末一级配电装置处未实现自动切换功能,应更换配电箱及其配套的消防水泵等系统;

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不具有现场声、光报警功能,未配备UPS电源,建议更换为带现场声、光报警器功能的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并建议配备UPS电源,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min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广南广旺液化气经营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经营设施、人员资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安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八十八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八号)、《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气瓶充装安全技术条件》(GB27550-2011)、《液化石油气充装厂(站)安全规程》(SY/T 5985-2020)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备液化石油气经营的安全条件。

1-评价师现场合影.doc

现场图片.doc

广南广旺液化气经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2023-9(送审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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