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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磷矿粉回收成球利用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12 点击次数:126

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磷矿粉回收成球利用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合同编号

DAAPKM2023-36

合同签订时间

2022.08.10

业务类别

危险化学品□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 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磷矿粉回收成球利用

评价类别

预评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综合分析 竣工验收 安全评估 其它:

企业名称

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所属区域

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   

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20231130

2.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向荣鼎

评价组组长

向荣鼎

评价组成员

袁志琴、毛卫旭、陆朝春、张红兴

报告编制人员

向荣鼎、袁志琴、

技术专家

饶旭军

3.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20221221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20231031

现场勘查人

向荣鼎、袁志琴

业主陪同人

郑瑞喜

现场勘查情况

项目位于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利旧公司内部6000m2,配备磷矿压制成球设备一套,用于生产磷矿粉成球。年生产8t磷矿粉成球。厂房分两个平台布置,下平台厂房内为生产车间,上平台为原料库房。配电时布置在整体厂房外一侧的独立房间内。

4.报告审核情况

内审

审核意见

同意提交过程控制审核

是否通过

  否

过程控制审核

审核意见

评价程序符合要求

是否通过

  否

技术负责人审核

审核意见

同意报告结论

是否通过

  否

5.评价报告

一般隐患

7

重大隐患

0

隐患明细

隐患名称

隐患等级

发现时间

责任人

操作

煤气燃烧段未设置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连锁切断。

一般




黄磷尾气燃烧段及塔式烘干机上方未设置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





造粒高处作业平台边沿处未设置踢脚边





下料仓旁钢斜梯未设置扶手





塔式烘干机等控制箱设置在车间侧面,不便于查看及操作,出现故障人员不易发现,且位于危险区域内





皮带输送机下人员行经的地方未设置防护挡板。





车间内未使用的皮带机未及时移除,阻挡安全通道。





整改措施建议

整改措施建议

7

煤气燃烧段应设置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连锁切断。

根据《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的要求,在可能发生有毒、可燃气体泄漏的场所设置检测报警装置。

高处作业平台边沿应设置踢脚板,防止工器具掉落伤人。

下料仓旁钢斜梯两侧应设置扶手。

建议将塔式烘干机侧面的控制箱移至安全区域,且便于人员观察、操作。

皮带输送机下人员行经的地方设置防护挡板。

车间内未使用的皮带机及时移除,保障安全通道畅通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现状经营条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经营条件。

附件6.2 现场照片.doc

附件6.3现场勘查记录.doc

附件6.4评价人员及业主代表照片.doc

1.终稿-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磷矿回收成球利用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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