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
评价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昆明安宁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1000Nm³/h高纯氧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合同编号 | DAAPZ2023-15 |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3.10.12 | 评价行业 | 危化 | |||||
评价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3.12.15 | 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
项目所属地址 | 云南省滇中新区安宁市草铺镇(安宁工业园区) | |||||||
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周路平 | 评价组长 | 周路平 | 技术专家 | 饶旭军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周路平 徐卫琼 | 评价组成员 | 马殿金、毛卫旭、陈恭文、周路平、徐卫琼 | |||||
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3/10/17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3/10/25 | |||||
现场勘查人 | 周路平、徐卫琼 | 业主陪同人 | 吕泽昆 | |||||
现场勘查情况 | 已现场勘查 | |||||||
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隐患:新建项目 | ||||||||
整改措施建议:(1)安全标志必须设置在醒目的位置。(2)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3)低温液体区域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4)按照《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应定期化验液氧中的乙炔、碳氢化合物等有害杂质的含量等。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本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与布局,项目符合当地政府区域规划;选址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 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年版)》等相关标准的要求;生产技术、设备可靠,不在国家明令限制及淘汰之列;建设项目与周边环境的相互影响可以接受,当地自然条件对项目总体影响不大,项目依托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同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可以有效降低、避免、减弱各种事故风险。综上所述,从安全生产的角度出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符合要求,具备安全设立条件。 |
昆明安宁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1000Nm³h高纯氧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改2023.12.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