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体人员:
于2015年3月19日,公司派毛卫旭、李晓达、沈家启、饶旭军、张红兴、周灿等一行6人,出席了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的会议,学习了省局关于贯彻执行《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的文件及其精神。
公司要求全体员工再次学习云南省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贯彻执行《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文件、《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1号)、《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2号)、《云南省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办法》(云府登772号)、《云南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第7号),认真体会其内容并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
昭通市鼎安科技有限司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