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损害(林地、林木)鉴定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鉴定机构名称:云南鼎安司法鉴定中心
案例报送时间:二〇二三年六月三日
鉴定事项:某某林业和草原局对办理的某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某某街道办事处某某村4、5组的林地内采石、弃土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需对毁坏面积、地类性质、林种类别及林木损毁情况进行鉴定/检测。
主办鉴定人:吴兴平 曾仰君 崔华栋
鉴定完成日期:二〇二二年八月九日
法院是否采信:是(是或否)
供稿:云南鼎安司法鉴定中心 李科学
审稿:(实名,逐级)
检索主题词:司法鉴定业务、环境损害(林地、林木)
案例报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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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情简介】
某某林业和草原局办理的某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期间在某某街道办事处某某村4、5组的林地内采石、弃土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需对毁坏面积、地类性质、林种类别及林木损毁情况进行鉴定/检测。
【鉴定过程】
1、历史卫星影像
委托单位提供的某某街道办事处某某村4、5组被鉴定标的物处历史卫星影像图。详见下图所示。
2、林地一张图
委托单位提供的2020某某区林地一张图,对图斑的范围、行政区划、地类、性质等信息进行标注。详见下图所示。
在委托单位及某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指认、确认下,对被鉴定标的物及周边环境进行勘验、测量。结合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实测资料,对被鉴定标的物相关图斑进行勾绘,根据“正摄影像图”,某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对图斑及其界限进行指认、确认。
【分析说明】
根据鉴定资料及现场勘验情况,结合本次鉴定参考的相关依据,对委托鉴定事项分析如下:
1、林地毁坏面积
(1)测量及成果检查
2022年7月29日,现场勘验时,对鉴定标的物布设像片控制点后进行实地勘验、测量;像片控制点坐标导出数据见下表。
像片控点坐标记录表
经内业作业及检查,像片控制点及其在“正摄影像图”所显示的位置情况符合截图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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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片控制点pt0及其在“正摄影像图”所显示位置 | 像片控制点pt1及其在“正摄影像图”所显示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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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片控制点pt2及其在“正摄影像图”所显示位置 | 像片控制点pt3及其在“正摄影像图”所显示位置 |
结合现行标准规范实施自检、校核、审核、审定等程序,实测正摄影像图满足本次鉴定使用。
(2)历史影像及其显示的开挖边界
委托单位提供的某某街道办事处某某村4组、5组被鉴定标的物处历史卫星影像图资料,该区域存在开挖情况,对其开挖范围进行勾绘。截图见下图。
被鉴定标的物处历史卫星影像图及其显示的开挖范围
(3)综合比对
结合委托单位提供的被鉴定标的物处历史卫星影像图、某区2020林地一张图及其信息,在实测正摄影像图上对损毁林地面积进行勾绘[黑色边界为历史卫星影像图显示的开挖范围(鉴定过程中加以扣除),红色边界为委托单位提供的某区2020林地一张图界线,红色边界为实测正摄影像图显示的开挖边界与历史卫星影像图显示的开挖范围、某区2020林地一张图综合比对边界]。
综合比对图纸
被鉴定标的物综合比结果表
图斑编号 | 地类性质 | 林种类别 | 毁坏面积(公顷) | 损毁情况 |
1 | 0132(其他灌木林地) | 240(薪炭林) | 0.531 | |
2 | 0171(易林易山荒地) | 未标注(无林种) | 1.370 | |
3 | 0171(易林易山荒地) | 未标注(无林种) | 0.031 | |
4 | 0171(易林易山荒地) | 未标注(无林种) | 0.474 | |
5 | 0131(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 | 112(水土保持林) | 0.021 |
综上,某某街道办事处某某村4组、5组被鉴定标的物毁坏林地总面积为:2.427公顷。按地类性质:毁坏其他灌木林地0.531公顷;毁坏易林易山荒地1.875公顷;毁坏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0.021公顷。按林种类别:薪炭林0.531公顷;无林种1.875公顷;水土保持林0.021公顷。
【鉴定意见】
某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某某街道办事处某某村4组、5组的林地内采石、弃土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情况如下:
1、毁坏林地总面积为:2.427公顷;
2、按地类性质:毁坏其他灌木林地0.531公顷;
3、毁坏易林易山荒地1.875公顷;
4、毁坏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0.021公顷;
5、按林种类别:薪炭林0.531公顷;
6、无林种1.875公顷;
7、水土保持林0.021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