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2021-06-16 点击次数:44

公司总部及各分支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74号),经公司研究决定:
   一、公司高度重视,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董事长兼总经理、技术负责人毛卫旭;副组长:总工程师、过程控制负责人李晓达;成员:副总工程师兼非煤矿山标准化评审中心主任曹德华、副总工程师兼危险化学品类标准化评审中心主任杨庆国、副总工程师兼工贸标准化评审中心主任饶旭军。
     二、明确工作目标:规范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提升服务安全生产的质量和水平;规范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收费行为,杜绝垄断收费、违规收费、指定收费。
  三、确定治理内容:1、未按资质证书规定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或者租借资质证书、非法挂靠、转包服务项目的;2、假借、冒用他人名义要求服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的;3、出具虚假或者漏项、缺项技术报告的;4、从业人员出租、出借资格证书,或者在技术报告上冒用他人签名的;5、未按合同约定开展技术服务,应到而不到现场开展技术服务、抄袭他人成果、技术报告质量无保障的;6、恶意低价竞争或者采取串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技术服务市场秩序的。
  四、对整治工作周密安排:
  8月10日上午9时公司总部及各分支机构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74号);下午14时20分组织员工对如何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74号)讨论。
  8月11日至9月3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
  10月12日至10月16日为总结提升上报阶段。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自查自纠工作负责人。公司总部各业务部、办公室、档案室、财务部及各分支机构要积极主动提供有关自查自纠需要有关数据、报告和有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安全评价类交李晓达、非煤矿山类交曹德华、危险化学品类交杨庆国、工贸类交饶旭军,由以上四位同志整理后形成书面报告在10月12日提交公司进行讨论,并最终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上报省、市监管部门。
  (二)通过自查自纠,发现公司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提高评价报告质量,标准化建设技术服务水平。
  (三)通过自查自纠,使公司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公司社会效益同时提升工程技术人员专业素质。
  
  
                                                                               昭通市鼎安科技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八月五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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