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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双氧水罐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4-04-16 点击次数:79

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

 

评价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双氧水罐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合同编号

DAAPZ2024-04

合同签订时间

2024.1.15

评价行业

危化类

评价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2024.4.3

评价类别

安全预评价

项目所属地址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勤丰镇羊街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周路平

评价组长

周路平

技术专家

饶旭军

评价报告编制人

周路平

徐卫琼

评价组成员

徐卫琼、毛卫旭、陈恭文、马殿金

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2023/12/15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2023/12/20

实际现场勘察日期:

202413

现场勘查人

周路平、徐卫琼

业主陪同人

杨晓至

现场勘查情况

已完成

报告审核情况

内审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  是    口 否

过程控制审核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技术负责人审核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隐患:新建项目

整改措施建议:1)建设单位应选择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对该项目进行设计,应要求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的安全设施设计中根据有关规范和标准以及本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所辨识出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和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在初步设计中详细介绍安全技术措施,按类别明确安全投入情况。

2)设计单位应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通知》完善项目安全设施内容。

3)建设单位应要求设计单位在该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中,严格遵守国家各种法规、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向设计单位强调这些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安全技术措施,做好施工图设计。

4)设计单位在下一步的设计中应针对项目具体情况完善爆炸区域的划分、防爆电力装置的配备及其采取的安全措施等相关内容。

5)设计单位在下一步应明确本项目的安全投资费用及明细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拟建设项目符合当地城镇规划,选址在经批准的原有厂区范围内,装置、建构筑物布置和周边安全距离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工艺设备选型合理、安全自动控制技术措施完善齐全、安全设施的投入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的有效性能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综上所述,从安全生产的角度出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符合要求,具备安全设立条件。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勘察记录表.doc

评价人员现场照片.doc

现场照片.docx

装订——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双氧水罐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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