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1.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大唐(大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姚大平地光伏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
合同编号 | DAAPCX2024-14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3.11.1 | ||||||||||
业务类别 | 危险化学品□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工贸-食品制造业 | ||||||||||||
评价类别 | 预评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综合分析□ 竣工验收□ 安全评估□ 其它: | ||||||||||||
企业名称 | 大唐(大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
项目所属区域 | 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赵家店镇、龙街镇 | ||||||||||||
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4年4月10日 | ||||||||||||
2.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李毅雄 | 评价组组长 | 李毅雄 | ||||||||||
评价组成员 | 李毅雄、李晓达、毛卫旭、陈恭文、崔巍 | ||||||||||||
报告编制人员 | 李毅雄、李晓达 | ||||||||||||
3.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17日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4年2月17日 | ||||||||||
现场勘查人 | 李毅雄、李晓达 | 业主陪同人 | 冯新军 | ||||||||||
现场勘查情况 | 大唐(大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姚大平地光伏项目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赵家店镇、龙街镇(由5个光伏片区组成),赵家店镇位于大姚县东南部,距县城22公里,龙街镇位于大姚县城东部,距县城36公里。 | ||||||||||||
4.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审核意见 | 同意提交过程控制审核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审核意见 | 评价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审核意见 | 同意报告结论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5.评价报告 | |||||||||||||
一般隐患 | 17条 | 重大隐患 | 0条 | ||||||||||
隐患明细 | |||||||||||||
隐患名称 | 隐患等级 | 发现时间 | 责任人 | 整改情况 | |||||||||
未见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 一般隐患 | 2月17日 | 张明 | 已整改完成 | |||||||||
未见企业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 一般隐患 | 2月17日 | 张明 | 已整改完成 | |||||||||
未见白龙山片区地质勘察报告 | 一般隐患 | 2月17日 | 张明 | 已整改完成 | |||||||||
未见项目消防设施验收合格的相关文件 | 一般隐患 | 2月17日 | 张明 | 已整改完成 | |||||||||
应急预案编制不规范,未评审、未备案,未见应急演练台账 | 一般隐患 | 2月17日 | 张明 | 已整改完成 | |||||||||
未见安全检查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患整改等安全管理台账 | 一般隐患 | 2月17日 | 张明 | 已整改完成 | |||||||||
未见应急物资清单及定期检查记录 | 一般隐患 | 2月17日 | 张明 | 已整改完成 | |||||||||
部分光伏发电区域未设置围栏,部分光伏发电区域的部分围栏破损 | 一般隐患 | 2月17日 | 张明 | 已整改完成 | |||||||||
部分光伏发电区域内杂草遮挡严重 | 一般隐患 | 2月17日 | 张明 | 已整改完成 | |||||||||
部分光伏发电区域的出入口未设安全警示标志 | 一般隐患 | 2月17日 | 张明 | 已整改完成 | |||||||||
升压站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泵房地基下沉 | 一般隐患 | 2月17日 | 张明 | 已整改完成 | |||||||||
升压站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泵房的设备无运行管理台账 | 一般隐患 | 2月17日 | 张明 | 已整改完成 | |||||||||
升压站危险物品暂存间的危险物品无登记、使用台账 | 一般隐患 | 2月17日 | 张明 | 已整改完成 | |||||||||
升压站柴油发电机房无设备操作规程、设备运行记录 | 一般隐患 | 2月17日 | 张明 | 已整改完成 | |||||||||
升压站视频监控系统未覆盖全部光伏发电区域 | 一般隐患 | 2月17日 | 张明 | 已整改完成 | |||||||||
部分光伏发电区域未设置防火隔离带 | 一般隐患 | 2月17日 | 张明 | 已整改完成 | |||||||||
升压站出入口无安全警示标志,值班制度执行不严,大门敞开,但未见值班人员 | 一般隐患 | 2月17日 | 张明 | 已整改完成 | |||||||||
整改措施建议 | |||||||||||||
整改措施建议 | 按要求限期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议内容 | 1、提供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2、提供企业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3、提供白龙山片区地质勘察报告。 4、提供项目消防设施验收合格的相关文件。 5、规范编制应急预案并评审备案,完善应急演练台账。 6、提供应急物资清单及定期检查记录。 7、完善光伏发电区域围栏,修复光伏发电区域破损围栏。 8、清除光伏发电区域内杂草。 9、完善光伏发电区域的出入口安全警示标志。 10、根据应急预案内容进行应急演练。 11、处理升压站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泵房下沉地基。 12、完善升压站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泵房的设备运行管理台账。 13、补充升压站危险物品暂存间的危险物品登记、使用台账。 14、完善升压站柴油发电机房设备操作规程、设备运行记录。 15、完善升压站视频监控系统。 16、完善光伏发电区域防火隔离带。 17、补充升压站出入口安全警示标志,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 大唐(大姚)大平地光伏项目安全设施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
附件3 现场勘查记录-大姚大平地光伏项目验收评价报告.doc
附件4 评价人员现场照片-大姚大平地光伏项目验收评价报告.doc
大姚大平地光伏电站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修改稿)4.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