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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锅炉岛烟气脱硫装置超低排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4-05-09 点击次数:106

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

 

评价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锅炉岛烟气脱硫装置超低排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合同编号

DAAPZ2024-06

合同签订时间

2024.1.31

评价行业

危化类

评价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2024.4.19

评价类别

安全预评价

项目所属地址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办事处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周路平

评价组长

周路平

技术专家

饶旭军

评价报告编制人

周路平

徐卫琼

评价组成员

徐卫琼、毛卫旭、陈恭文、马殿金

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2024/03/21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2024/03/27

现场勘查人

周路平、徐卫琼

业主陪同人

陈钱连

现场勘查情况

已完成

报告审核情况

内审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  是    口 否

过程控制审核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技术负责人审核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隐患:新建项目

整改措施建议:1.本拟建项目涉及除尘器改造和引风机改造及原厂区834建筑物拆除,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原有设施及管道进行置换清扫。2.涉及到运转设备的拆除(引风机等),首先把设备进行断电,确保设备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涉及到高处作业的,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在拆除过程中,高处作业现场作业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预先撤出或固定。所存物料应堆放平稳,随身作业工具应装入工具袋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锅炉岛烟气脱硫装置超低排放项目在落实初步设计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的情况下,安全风险可接受,从安全生产的角度出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符合要求。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勘察记录表.doc

评价人员现场照片.doc

2024.4.19打印稿-锅炉脱硫安全预评 -(插入批注).pdf

现场照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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