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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顺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医药大健康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4-05-09 点击次数:138

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

 

评价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香格里拉顺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医药大健康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合同编号

DAAPZ2024-04

合同签订时间

2023.12.8

评价行业

危化类

评价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2024.4.28

评价类别

安全预评价

项目所属地址

迪庆经济开发区绿色产业园区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周路平

评价组长

周路平

技术专家

饶旭军

评价报告编制人

周路平

徐卫琼

评价组成员

徐卫琼、毛卫旭、陈恭文、马殿金

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2024.3.15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2024.3.22

现场勘查人

周路平、徐卫琼

业主陪同人

杨继东、张宏生

现场勘查情况

已完成

报告审核情况

内审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过程控制审核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技术负责人审核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隐患:新建项目

整改措施建议:1.根据满足工艺流程的需要和避免危险、有害因素交叉相互影响的原则,布置生产作业区、物料存放区和必要的运输、操作、安全、检修通道。相对总图布局而言,机柜室,控制室布置在建设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建议调整控制室与辅助用房的位置,控制室应尽量远离甲类厂房。2.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283-202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相关规定。3.消防车道的布置宜呈环形布置,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转弯半径不应小于9.0m,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拟建设项目符合当地城镇规划,选址在规划的产业园区内,本次评价范围内的装置布置与周边保持了一定的防火距离,各功能区块划分明确,工艺方案和主要生产设施选用合理;在《迪庆顺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医药大健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针对该建设项目工艺流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了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这些措施能对该拟建项目中潜在的一些危险、有害因素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故香格里拉顺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医药大健康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对安全生产的要求。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勘察记录表.doc

评价人员现场照片.doc

现场照片.docx

香格里拉顺源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修改稿)04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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