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
评价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华宁县辉煌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石屏分公司黄磷生产装置安全隐患治理及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合同编号 | DAAPZ2024-07 |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1.3 | 评价行业 | 危化类 | |||||
评价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4.6.7 | 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
项目所属地址 | 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宝秀镇大坡 | |||||||
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周路平 | 评价组长 | 周路平 | 技术专家 | 饶旭军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周路平 徐卫琼 | 评价组成员 | 徐卫琼、毛卫旭、陈恭文、马殿金 | |||||
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4/04/08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4/04/15 | |||||
现场勘查人 | 周路平、徐卫琼 | 业主陪同人 | 张丽 | |||||
现场勘查情况 | 已完成 | |||||||
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隐患:新建项目。 | ||||||||
整改措施建议:1.应请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对拟建项目的场地进行详细的工程地质勘察,并根据地质勘查的结果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2.建设场地地势南高北低;台阶较多,设置的挡土墙面积较大;应采取有效的护坡措施,防止挡土墙坍塌。3.大型建筑物、构筑物,重型设备和生产装置等,应布置在土质均匀、地基承载力较大的地段;对较大、较深的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宜布置在地下水位较低的填方地段。4.对人工开挖边坡应采取放坡措施或设置合理的开挖坡比,坡高大于5m坡段应进行分台开挖,并设分级挡护工程,对坡面采用混凝土等措施护面;填方边坡采取及时挡护工程。对人工边坡沿四周设置截、排水沟等,做好地表水疏排工作。场地平整时,填方地段应分层压实。粘性土的填方压实度,建筑地段不应小于0.9;近期预留地段不应小于0.85等。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华宁县辉煌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石屏分公司黄磷生产装置安全隐患治理及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存在的风险和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后,从安全生产角度分析,风险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 |
华宁县辉煌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石屏分公司黄磷生产装置安全隐患治理及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