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1.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玉龙县巨甸镇巨甸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合同编号 | DAAPKM2024-131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03 | |||||||||||
业务类别 | 危险化学品☑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 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 | |||||||||||||
评价类别 | 预评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综合分析□ 竣工验收□ 安全评估□ 其它: | |||||||||||||
企业名称 | 玉龙县巨甸镇巨甸加油站 | |||||||||||||
项目所属区域 | 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巨甸镇巨甸村 | |||||||||||||
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4年07月05日 | |||||||||||||
2.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向荣鼎 | 评价组组长 | 向荣鼎 | |||||||||||
评价组成员 | 袁志琴、毛卫旭、陆朝春、张红兴 | |||||||||||||
报告编制人员 | 向荣鼎、袁志琴 | |||||||||||||
技术专家 | 饶旭军 | |||||||||||||
3.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4年04月07日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4年04月07日 | |||||||||||
现场勘查人 | 向荣鼎、袁志琴 | 业主陪同人 | 黄忠明 | |||||||||||
现场勘查情况 | 玉龙县巨甸镇巨甸加油站位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巨甸镇巨甸村旁,为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为余龙,加油站内设3个SF双层埋地储油罐,其中:1个36m³0#柴油罐、1个36m³92#汽油罐、1个25m³95#汽油罐。总储油量为97m3,柴油折半计算后为79m3。因单个汽油罐容积大于30m³,所以加油站为二级加油站。 | |||||||||||||
4.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审核意见 | 同意提交过程控制审核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审核意见 | 评价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审核意见 | 同意报告结论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5.评价报告 | ||||||||||||||
一般隐患 | 3条 | 重大隐患 | 0条 | |||||||||||
隐患明细 | ||||||||||||||
隐患名称 | 隐患等级 | 发现时间 | 责任人 | 操作 | ||||||||||
加油机内部静电接地不完善; | 一般 | 2024.04.07. | 黄忠明 | 已整改完成 | ||||||||||
汽油罐的通气管管口未安装呼吸阀; | 一般 | 2024.04.07. | 黄忠明 | 已整改完成 | ||||||||||
卸油口静电连接线不规范应采用并联。 | 一般 | 2024.04.07. | 黄忠明 | 已整改完成 | ||||||||||
整改措施建议 | ||||||||||||||
整改措施建议 | 3条 | |||||||||||||
1、检查所有加油机内部,完善静电接地。 规范:《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 3097-2017)4.1.1 在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设备、管道、操作工具及人体等,有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而造成静电危害时,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b) 输送易燃易爆液体和气体的管道及各种阀门;c)装卸易燃易爆液体和气体的罐(槽)车,油罐,装卸枝桥、铁轨,鹤管,以及设备、管线等; 2、当加油站采用油气回收系统时,汽油罐的通气管管口除应装设阻火器外,尚应装设呼吸阀。呼吸阀的工作正压宜为2kPa~3kPa,工作负压宜为1.5kPa~2kPa。 3、卸油口静电连接线串联改为并联。 标准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2014)7.2.1设备、机组、贮罐、管道等的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相连,除并列管道外不得互相串联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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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 玉龙县巨甸镇巨甸加油站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经营条件。 |
终稿-玉龙县巨甸镇巨甸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2024.7.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