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1.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华能澜沧江(普洱)新能源有限公司半坡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 ||||||||||||||
合同编号 | DAAPKM2024-1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8.26 | ||||||||||||
业务类别 | 危险化学品£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 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 | ||||||||||||||
评价类别 |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R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综合分析□ 竣工验收□ 安全评估□ 其它: | ||||||||||||||
企业名称 | 华能澜沧江(普洱)新能源有限公司 | ||||||||||||||
项目所属区域 | 普洱市宁洱县 | ||||||||||||||
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4年8月26日 | ||||||||||||||
2.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李晓达 | 评价组组长 | 向荣鼎 | ||||||||||||
评价组成员 | 袁志琴、毛卫旭、陆朝春、张红兴 | ||||||||||||||
报告编制人员 | 李晓达、袁志琴、陆朝春、张红兴 | ||||||||||||||
技术专家 | 饶旭军 | ||||||||||||||
3.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25日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4年7月25日 | ||||||||||||
现场勘查人 | 李晓达、袁志琴 | 业主陪同人 | 熊 | ||||||||||||
现场勘查情况 | 拟建项目半坡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用地区域位于东经 101°18'29.96"~101° 16'07.82"、北纬22°53'29.17"~22°54'33.36"之间,地处宁洱县勐先镇雅路村至何家寨之间的山坡地带,场址中心距离宁洱县直线距离约30.6km。 海拔高程在1400m~1850m之间。地面作物主要为茶树、农作物、低矮灌木和荒草。 本拟建项目交流侧容量30MWp,直流侧容量约38.164MWp,共规划10个光伏方阵,其中7个标称容量3.2MW的组串式逆变方阵和3个标称容量2.56MW的组串式逆变方阵,选用峰值功率为580Wp的单晶硅电池组件。每个方阵配置250/200个组串(每个组串由28块组件串联),10/8台额定功率320kW的组串式逆变器,7/3台容量为3200/2600kVA 双绕组箱变。 场区电力利用从鱼塘寨光伏项目出线的同塔双回35kV架空集电线路的B回,送至半坡箐220kV升压站,然后统一送出。 | ||||||||||||||
4.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审核意见 | 同意提交过程控制审核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审核意见 | 评价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审核意见 | 同意报告结论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5.评价报告 | |||||||||||||||
一般隐患 | 0条 | 重大隐患 | 0条 | ||||||||||||
隐患明细 | |||||||||||||||
隐患名称 | 隐患等级 | 发现时间 | 责任人 | 操作 | |||||||||||
整改措施建议 | |||||||||||||||
整改措施建议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 评价组认为:华能澜沧江(普洱)新能源有限公司半坡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的光伏发电技术相对成熟,有参照并可借鉴成功的生产运行经验和管理经验。建设单位应遵循国家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在下一阶段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中,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增强防范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拟建项目在安全防控方面是可行的,项目在建成后从安全生产角度看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
1、华能澜沧江(普洱)新能源有限公司半坡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修改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