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1.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大姚县金碧镇七街页岩砖厂安全现状评价 | ||||||||||||||
合同编号 | DAAPCX-2024-51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07.23 | ||||||||||||
业务类别 | 危险化学品□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 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工贸 | ||||||||||||||
评价类别 | 预评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综合分析□ 竣工验收□ 安全评估□ 其它: | ||||||||||||||
企业名称 | 大姚县金碧镇七街页岩砖厂 | ||||||||||||||
项目所属区域 | 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金碧镇马屯村委会大王屯三社 | ||||||||||||||
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4年11月10日 | ||||||||||||||
2.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李晓达 | 评价组组长 | 李晓达 | ||||||||||||
评价组成员 | 李毅雄、李晓达、陈恭文、毛卫旭、黄义敏、崔巍 | ||||||||||||||
报告编制人员 | 李晓达、李毅雄 | ||||||||||||||
技术专家 | 胥道文 | ||||||||||||||
3.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23日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23日 | ||||||||||||
现场勘查人 | 李晓达、李毅雄 | 业主陪同人 | 赵家武 | ||||||||||||
现场勘查情况 | 大姚县金碧镇七街页岩砖厂根据国家及云南省相关要求,于2016年5月委托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编制了《云南省大姚县金碧镇七街页岩砖厂砖瓦用页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储量核实报告通过楚雄州评审专家的审查,取得了矿产资源储量认定书。于2018年5月委托河南兴荣行安全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大姚县金碧镇七街页岩砖厂砖瓦用页岩矿安全预评价报告》。于2018年5月委托云南上立矿业有限公司编制了《大姚县金碧镇七街页岩砖厂砖瓦用页岩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大姚县金碧镇七街页岩砖厂砖瓦用页岩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该报告已通过评审,企业完成竣工验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4年11月16日即将过期,为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特委托昭通市鼎安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大姚县金碧镇七街页岩砖厂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大姚县金碧镇七街页岩砖厂为个人独资企业,企业成立于2013年9月2日,并于2019年7月9日取得采矿许可证,于2017年4月7日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矿山(砖瓦用页岩矿)核准生产规模10万吨/a,主要进行页岩砖生产、销售。企业法定代表人:赵家武 。矿山(砖瓦用页岩矿)位于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金碧镇马屯村委会大王屯三社,位于大姚县城220°方向,平距约12.0km处,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隶属大姚县金碧镇马屯村委会所辖。矿山(砖瓦用页岩矿)地理坐标(极值)东经:101°14′51″~101°14′59″,北纬25°37′56″~25°38′08″。矿山(砖瓦用页岩矿)初步设计的开采方式为山坡露天开采,采矿方法为自上而下台阶式(或分层)采矿,开采标高为1962~1914m,开采深度48m,设计基建台阶标高1946m。开拓运输方案采用非运输公路开拓,明溜槽放矿方案。大姚县金碧镇七街页岩砖厂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滑坡、坍塌、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火灾、触电、粉尘、噪声、高温、其他伤害等。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滑坡、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等。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分析,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 ||||||||||||||
4.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审核意见 | 同意提交过程控制审核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审核意见 | 评价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审核意见 | 同意报告结论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5.评价报告 | |||||||||||||||
一般隐患 | 8条 | 重大隐患 | 0条 | ||||||||||||
隐患明细 | |||||||||||||||
隐患名称 | 隐患等级 | 发现时间 | 责任人 | 操作 | |||||||||||
1.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合格证已不在有效期。 | 3 | 2024.09.23 | 赵家武 | 已进行整改 | |||||||||||
2.采土场边坡上存在废土浮石,未及时清理。 | 3 | 2024.09.23 | 赵家武 | 已进行整改 | |||||||||||
3.溜槽底部接矿平台周围、边坡底部缺少明显警示标志。 | 3 | 2024.09.23 | 赵家武 | 已进行整改 | |||||||||||
4.矿山边界线处未按设计要求设置安全围栏及相应警示标识。 | 4 | 2024.09.23 | 赵家武 | 已进行整改 | |||||||||||
5.采土场采面局部台阶高度和台阶坡面角不规范。 | 2 | 2024.09.23 | 赵家武 | 已进行整改 | |||||||||||
6.破碎机破碎平台安全警示标识牌不全,无“机械伤害”标识牌。 | 3 | 2024.09.23 | 赵家武 | 已进行整改 | |||||||||||
7.未组织应急救援预案培训、未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无演练记录。 | 3 | 2024.09.23 | 赵家武 | 已进行整改 | |||||||||||
8.只为从业人员购买了安全生产责任险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未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保险费用。 | 3 | 2024.09.23 | 赵家武 | 已进行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议 | |||||||||||||||
整改措施建议 | 针对提出的隐患进行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议内容 | 针对隐患进行整改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 大姚县金碧镇七街页岩砖厂从安全生产角度分析评价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建设项目要求,安全设施验收安全条件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
1.修改稿---大姚县金碧镇七街页岩砖厂安全现状评价(11月5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