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1.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云南楚雄三润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合同编号 | DAAPCX-2024-52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4.26 | ||||||||||
业务类别 | 危险化学品□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工贸行业 | ||||||||||||
评价类别 | 预评价□ 验收评价□现状评价R 综合分析□ 竣工验收□ 安全评估□ 其它: | ||||||||||||
企业名称 | 云南楚雄三润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所属区域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金碧镇南山坝工业园区 | ||||||||||||
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4年10月20日 | ||||||||||||
2.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李毅雄 | 评价组组长 | 李毅雄 | ||||||||||
评价组成员 | 李毅雄、周忠菊、毛卫旭、陈恭文、崔魏 | ||||||||||||
报告编制人员 | 李毅雄、周忠菊 | ||||||||||||
技术专家 | |||||||||||||
3.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10日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3年9月15日 | ||||||||||
现场勘查人 | 李毅雄、周忠菊 | 业主陪同人 | 吴建玲 | ||||||||||
现场勘查情况 | 云南楚雄三润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9年08月28日,注册地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金碧镇南山坝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武从刚。经营范围包括建材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食品、农副产品、日用百货、农膜、化肥、钢材、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文具用品的批发零售;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罐头食品制造;水产品冷冻加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 ||||||||||||
4.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审核意见 | 同意提交过程控制审核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审核意见 | 评价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审核意见 | 同意报告结论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5.评价报告 | |||||||||||||
一般隐患 | 9 条 | 重大隐患 | 0条 | ||||||||||
隐患明细 | |||||||||||||
隐患名称 | 隐患等级 | 发现时间 | 责任人 | 整改情况 | |||||||||
制冷机房、速冻车间固定式氨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无现场声、光报警功能 | 一般隐患 | 2023年5月20日 | 吴建玲 | 已整改 | |||||||||
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4年)》不符合企业实际,主要负贵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不符合《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云政规〔2022〕4号)的规定,未结合实际明确现场分拣、制冷、速冻、包装、运输等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范围、职责内容和考核标准 | 一般隐患 | 吴建玲 | 已整改 |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部分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中教育培训学时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无培训效果考核资料 | 一般隐患 | 吴建玲 | 已整改 | ||||||||||
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容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的要求,未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的规定进行评审论证、公布和备案 | 一般隐患 | 吴建玲 | 已整改 | ||||||||||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022年9月1日发布实施)未及时更新修订,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与现行有关规章、规范要求不符,执行不到位 | 一般隐患 | 吴建玲 | 已整改 | ||||||||||
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未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未绘制四色安全风险分布图:未在云南省风险隐患双控系统企业端上报固有风险源点及危险源信息,未定期上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 | 一般隐患 | 吴建玲 | 已整改 | ||||||||||
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审批不规范,抽查2024年5月23日隧道清洗有限空问作业安全许可证,氧含量气体检测未记录取样时间,氧含量26.7%不符合规范要求,未检测氨气体浓度,安全措施未由监护人逐项确认签字,作业审批人未经主要负责人书面委托 | 一般隐患 | 吴建玲 | 已整改 | ||||||||||
原料冷库门内部逃生装置损坏 | 一般隐患 | 吴建玲 | 已整改 | ||||||||||
制冷机房内固定式氨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安装数量不足,压缩机、辅助储氨器上方未安装固定式氨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 |||||||||||||
快速冻结装置进、出料口处的上方氨气浓度传感器安装数量不足 | |||||||||||||
现场共设置7台固定式氨浓度检测报警装置,但仅有5个报警信号接入报警控制单元 | |||||||||||||
制冷机房未设置洗眼和淋浴等安全防护装置 | |||||||||||||
制冷压缩机冷却水出水管上未设置断水停机保护装置 | |||||||||||||
控制室隔墙上窗户封堵材料、控制室门达不到甲级防火门、防火窗要求,连通门未采用开向制冷机房的甲级防火门 | |||||||||||||
制冷机房的控制室未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 |||||||||||||
制冷机房门口外墙上未安装人工启停控制按钮 | |||||||||||||
制冷压缩机组控制台上未设置紧急停机按钮或者开关 | |||||||||||||
制冷机房集油器放油口仅安装1个截止阀,未按要求设置止阀和快速关闭阀 | |||||||||||||
压缩机联轴器转动部位防护不足 | |||||||||||||
吸纳安全阀泄压氨吸纳水桶内水量不足 1200L | |||||||||||||
制冷机房应急照明不防爆 | |||||||||||||
制冷机房排液桶平台临边、孔洞防人员坠落措施不足 | |||||||||||||
清洗机自开关引出至设备电源线无接地线 | |||||||||||||
冷库制冷机房处未设置室外消火栓 | |||||||||||||
整改措施建议 | |||||||||||||
整改措施建议 | 针对提出的隐患进行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议内容 | 针对隐患进行整改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 云南楚雄三润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现状评价从安全角度出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落实设计方案和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建议,该项目的安全风险是能控制在可接受范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