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1.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保山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隆阳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安全风险评估 | ||||||||||||||
合同编号 | DAAPKM2025-05 | 合同签订时间 | |||||||||||||
业务类别 | 危险化学品□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 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 | ||||||||||||||
评价类别 | 预评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综合分析□ 竣工验收□ 安全评估☑ 其它: | ||||||||||||||
企业名称 | 保山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所属区域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太保北路(市第一人民医院东北面) | ||||||||||||||
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5年1月6日 | ||||||||||||||
2.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向荣鼎 | 评价组组长 | 向荣鼎 | ||||||||||||
评价组成员 | 陆朝春、向荣鼎、张红兴、袁志琴、毛卫旭 | ||||||||||||||
报告编制人员 | 向荣鼎、陆朝春 | ||||||||||||||
技术专家 | 饶旭军 | ||||||||||||||
3.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23日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4年7月27日 | ||||||||||||
现场勘查人 | 向荣鼎、陆朝春 | 业主陪同人 | 徐世坤 | ||||||||||||
现场勘查情况 | |||||||||||||||
4.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审核意见 | 同意提交过程控制审核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审核意见 | 评价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审核意见 | 同意报告结论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5.评价报告 | |||||||||||||||
一般隐患 | 12条 | 重大隐患 | 0条 | ||||||||||||
隐患明细 | |||||||||||||||
隐患名称 | 隐患等级 | 发现时间 | 责任人 | 操作 | |||||||||||
(1)市政中压埋地燃气管道存在2处占压点;人民路北侧市政中压埋地燃气管道被变压器占压、320国道及青莲村(好善营)中压管道被建构筑物占压。 (2)上、下巷街(九龙路至太保南路)市政中压埋地燃气管道与污水管、街树间距不足,太保南路市政中压埋地燃气管道支管与街树的间距不足。 (3)中压埋地钢制管道未设置阴极保护,燃气管道锈蚀严重。 (4)同仁街、上巷街、香柱巷(保岫路-朝阳路)、升阳小区次干道(光丽幼儿园)等市政中压埋地燃气管道和阀门存在泄漏现象。 (5)太保南路管道、九隆小区管道阀门井内有积水等阀门井内有积水,直埋阀井护井被挤压破坏。 (6)引入管设置在可能被车辆撞击的地点,未设置防撞措施。 (7)引入管出地处、立管穿墙处部分未设置套管,部分套管封堵不严密。 (8)田园小区、森林消防住宅区、力宏现代都会小区、永昌兰郡小区、邮政所小区、和平小区、杏花小区、交通小区等调压箱存在燃气泄漏情况。 (9)部分调压箱安装高度距地面1.8m,不便于人员进行检维修。 (10)部分调压箱法兰锈蚀、未设置金属跨接线。 (11)调压柜压力表未定期检定。 (12)输配管网沿线地面标识牌、地上标识桩(里程桩、转角桩等)设置不全,PE管上方的示踪线设置不全。 | 一般隐患 | ||||||||||||||
整改措施建议 | |||||||||||||||
整改措施建议 | 11条 | ||||||||||||||
(1)根据《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建城规〔2023〕4号)及安全评估清单,对被建(构)筑物占压的2处埋地中压燃气管道进行整改,建议企业建立重大隐患整改台账、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验收条件及负责人,落实隐患整改。同时加强隐患整改前、整改中的监督和检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2)根据《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T50811-2012)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对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建设年限较早、管道老化的市政中压燃气管道,共计8个单元,采用整体更换的方式进行更新改造,共计约73.3km。 (3)根据《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T50811-2012)的要求,建议制定整改计划,对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竣工时间满20年的庭院管道及立管和竣工时间不足20年但存在管道老化的庭院管道及立管采用整体更换的方式进行更新改造,共计35个单元,庭院管道约250.93km,立管约339.08km。 (4)建议市政中压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时严格按照《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版)》(GB50028-2006)的规定,设计压力为0.4MPa,合理规划管道敷设路径,确保与建构筑物基础、电杆、街树、电缆和其他管道的间距符合规范要求。 (5)庭院管道、立管更新改造时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版)》(GB50028-2006)的要求进行设计,立管采用出户外挂敷设方式,严禁穿沟穿井,对存在占压、包裹情况无法解决的,改造的立管应避让占压、包裹建构筑物。 (6)低压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时,确保燃气管道与建筑基础、街树、电缆等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2020年版])、《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 55009-2021)等规范的相关要求。 (7)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采用钢管时,做好管道防腐、阴极保护、杂散电流排流等安全措施;采用PE管时,做好管道示踪线敷设,并对示踪装置定期检测。 (8)建议在进行庭院管道更新改造时,将室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物联网表更换等纳入改造方案,同步安装改造。 (9)制定整改计划,更换锈蚀的管道、法兰,修复破损的防腐层;法兰盘统一做静电跨接。 (10)制定整改计划,组织人员对套管进行统一排查,对封堵失效的套管进行统一整改:套管与燃气管道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11)完善燃气管道防撞设施,在以下地点设置防撞设施:a)用户管道沿建筑物外墙敷设时,可能被车辆撞击的地点;b)架空敷设的管道可能被车辆碰撞的位置;c)紧邻小区道路和楼门过道处的引入管或立管。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 保山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应对本次评估中需“限期改造”隐患的43个子单元制定更新改造计划,在2025年完成更新改造,消除隐患,以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对“需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逐步完善安全条件”的25个子单元应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完善燃气管网及附属设施的安全条件,提高燃气管网的本质安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