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
评价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宣威市得禄乡大河湾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合同编号 | DAAPQJ2022-55 |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2年12月10日 | 评价行业 | 危险化学品 | |||||
评价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2.12.16 | 评价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所属地址 | 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得禄乡得禄村大河湾 | |||||||
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张红兴 | 评价组长 | 张红兴 | 技术专家 | 饶旭军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张红兴 | 评价组成员 | 冯志刚、严志刚、崔巍、陆朝春 | |||||
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2年12月13日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2年12月13日 | |||||
现场勘查人 | 张红兴、冯志刚 | 业主陪同人 | 王强、陈付全 | |||||
现场勘查情况 | 2022年12月10日、12月13日等多次现场勘查 | |||||||
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内审意见(√ 通过 口 不通过 ) √是 口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内审意见(√ 通过 口 不通过 ) √ 是 口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内审意见(√ 通过 口 不通过 ) √是 口 否 | |||||||
隐患:1、(通气管“常闭”、“常开”阀门牌挂错。2、柴油储罐防爆接线盒外壳未接地。3、加油机到汽油储罐油气回收管流向箭头标反。4、发电机间配电柜未粘贴“当心触电”警示牌。5、发电机间配电柜柜门未接地。6、发电机间配电柜三只开关未标注用电设备名称。7、发电机间未配备应急照明灯具。8、汽油加油机油气回收真空泵未接地。9、汽油加油机油气回收检测管接口未采用堵头封堵。10、罩棚应急照明灯一角脱落。11、潜油泵配电柜未粘贴“当心触电”警示牌。12、应急预案未完成备案。 | ||||||||
整改措施建议:1、更换通气管“常闭”、“常开”阀门牌。2、对柴油储罐防爆接线盒外壳进行接地。 3、更改加油机到汽油储罐油气回收管流向箭头。4、发电机间配电柜增加“当心触电”警示牌。5、对发电机间配电柜柜门进行接地。6、发电机间配电柜三只开关增加用电设备名称标注。7、发电机间增配应急照明灯具。8、对汽油加油机油气回收真空泵进行接地。9、汽油加油机油气回收检测管接口增加堵头。10、修复脱落的罩棚应急照明灯。11、潜油泵配电柜增加“当心触电”警示牌。12、尽快对应急预案进行备案。 | ||||||||
评价结论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安监管〔2013〕13号)、《安全评价通则》、《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从安全的角度宣威市得禄乡大河湾加油站符合现行的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安全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