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
评价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广西华鑫科技有限公司高氯酸盐、氯酸钠生产装置及配套废气回收利用年产 10 万吨双氧水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 合同编号 | DAAP-GX-2022-04 |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2.10.1 | 评价行业 | 危化 | |||||
评价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2.12.20 | 评价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所属地址 | 广西贺州市昭平县走马乡裕路村 | |||||||
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李晓达 | 评价组长 | 李晓达 | 技术专家 | /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向荣鼎、 陆朝春 | 评价组成员 | 李晓达、严志刚、张红兴、崔巍、陆朝春、向荣鼎 | |||||
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2年10月25日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2年10月25日 | |||||
现场勘查人 | 陆朝春、向荣鼎 | 业主陪同人 | 华辉 | |||||
现场勘查情况 | 已完成勘验 | |||||||
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隐患: 序号问题或隐患描述隐患级别1有架空电力线路跨越厂区,应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核实跨厂区高压线的电压等级及与厂区双氧水等甲乙类装置的水平投影距离;一般隐患2氯酸钠仓库未设置最大(限量)存放量标识牌;一般隐患3氯酸钠库房内、生产车间内部分开关穿线孔未进行有效封堵(防爆泥);一般隐患4氯酸钠库房内消火栓箱前堆放产品,影响消火栓等的应急使用;一般隐患5生产车间、锅炉房、事故池等多处的受限空间设备未设置受限空间标识告知牌;一般隐患6氯酸钠电解车间及其他生产车间的工艺管道未设置输送介质的名称、流向标识;一般隐患7电解车间提升机未设置起重限重标识;一般隐患8氯酸钠、高氯酸钠车间设备孔洞封闭不严;一般隐患9氯酸盐车间部分设备、管道腐蚀严重;一般隐患10厂区道路边的事故池未设置名称标识;一般隐患11锅炉岗位污水池周边未设置安全围栏;一般隐患12锅炉蒸汽分汽缸连接的部分蒸汽管道未设保温层;一般隐患13多处跨道路工艺管道未设置限高标识牌;一般隐患14二氧化碳灭火器摆放处未配备防冻伤手套;一般隐患15生产车间作业场所的安全提示、警示标识不足(如带防腐蚀手套、机械伤害、触电、防静电等);一般隐患16氯酸钠厂房门口事故池未设置容积和有限空间标识;一般隐患17氯酸钾除尘振打器电机接线盒防爆绕性管脱落;一般隐患18氯酸钾除尘器未设置有限空间标识;一般隐患19单极电解槽工艺管道未设置介质名称和流向标识;一般隐患20氯酸钠厂房卷扬机为淘汰设备;一般隐患21乙炔库房防倾倒使用的铁链未投入使用;一般隐患22氯酸钠盐水配电室未设置应急照明灯;一般隐患23现场部分洗眼器损坏,未及时修复;一般隐患24按照设计诊断完成整改;一般隐患25氯酸钾盐水槽均未设置液位计,主要由人工操作。建议在现场设置安全操作规程,防止盐水满罐溢出;一般隐患26进一步规范、完善现场安全标识、标牌的设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现场安全护栏的设置;一般隐患27现场设备设施锈蚀严重的,应及时除锈防腐或更换。一般隐患备注表中重大隐患级别是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及《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隐患认定指导目录(试行)》(桂安监管三〔2016〕14号)中的要求进行的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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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广西华鑫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制定了整改方案,于2022年12月13日完成了整改,出具了整改报告。根据整改报告,本次安全评价提出27条整改建议,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报告详见报告附件。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广西华鑫科技有限公司高氯酸盐、氯酸钠生产装置及配套废气回收利用年产10万吨双氧水项目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其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