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1.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禄丰县罗川竹溪荒田箐采石场安全现状评价 | |||||||||||||
合同编号 | DAAPCX-2023-09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2.03.01 | |||||||||||
业务类别 | 危险化学品□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 | |||||||||||||
评价类别 | 预评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综合分析□ 竣工验收□ 安全评估□ 其它: | |||||||||||||
企业名称 | 禄丰县罗川竹溪荒田箐采石场 | |||||||||||||
项目所属区域 | 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市彩云镇大箐口村委会 | |||||||||||||
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3年4月6日 | |||||||||||||
2.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张开选 | 评价组组长 | 张开选 | |||||||||||
评价组成员 | 张开选、李毅雄、陈恭文、毛卫旭、崔巍 | |||||||||||||
报告编制人员 | 张开选、李毅雄 | |||||||||||||
3.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3年2月4日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3年2月4日 | |||||||||||
现场勘查人 | 张开选、李毅雄 | 业主陪同人 | 李一民 | |||||||||||
现场勘查情况 | 禄丰县罗川竹溪荒田箐采石场位于禄丰县城227°方向,平距约20km处,隶属禄丰县彩云镇大箐口村委会所辖。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01°56′12″~101°56′24″,北纬24°59′41″~24°59′55″,矿区面积0.0813km2(121.95亩),设计开采标高1560~1480m。昆楚高速公路从矿区南侧通过,由昆楚高速公路彩云出口沿老滇缅公路到矿区公路里程约5km,交通运输条件便利。 | |||||||||||||
4.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审核意见 | 同意提交过程控制审核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审核意见 | 评价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审核意见 | 同意报告结论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5.评价报告 | ||||||||||||||
一般隐患 | 5条 | 重大隐患 | 0条 | |||||||||||
隐患明细 | ||||||||||||||
隐患名称 | 隐患等级 | 发现时间 | 责任人 | 操作 | ||||||||||
采场上部台阶高度过高,边坡角过大,不满足设计要求。 | 一般隐患 | 2月4日 | 李一民 | 按要求整改 | ||||||||||
部分境界外截排水沟淤堵,不畅通。 | 一般隐患 | 2月4日 | 李一民 | 按要求整改 | ||||||||||
生产区和采场未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 一般隐患 | 2月4日 | 李一民 | 按要求整改 | ||||||||||
局部汽车开拓运输道路内侧排水沟被泥土碎石淤堵。 | 一般隐患 | 2月4日 | 李一民 | 按要求整改 | ||||||||||
电控室未配备安全用电器具,无消防设施,现场有杂物。 | 一般隐患 | 2月4日 | 李一民 | 按要求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议 | ||||||||||||||
整改措施建议 | 按要求限期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议内容 | 1.矿山应按照设计要求对采场进行削坡分台,先形成首采平台,北侧距离矿界约20米,由南向北推进至矿界时预留2米的距离,从上而下进行开采至1550米工作平台,1550米工作平台宽度为4米,形成首采后在进行下一台阶开采。 2.清挖、疏通境界外截排水沟。 3.在厂区入口设置限速标志,破碎站、配电室、堆料场、采场边坡、运输道路等有危险的地方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4.清挖开拓运输道路内侧排水沟,保证排水沟畅通。 5.配备安全用电器具(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并定期进行校验,合格或在有效期方能使用,配备灭火器材,加设应急照明,悬挂操作规程,清除杂物。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 禄丰县罗川竹溪荒田箐采石场安全现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及设计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