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
评价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文山石油分公司广南油库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 合同编号 | DAAPKM2023-25 |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3.3.8 | 评价行业 | 危化 | |||||
评价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3.5.22 | 评价类别 |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 |||||
项目所属地址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珠街镇放羊村 | |||||||
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黄义敏 | 评价组长 | 黄义敏 | 技术专家 | 饶旭军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黄义敏 陆朝春 | 评价组成员 | 陆朝春、严志刚、袁志琴、季凯光、向荣鼎 | |||||
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3/03/24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3/03/30 | |||||
现场勘查人 | 黄义敏、陆朝春 | 业主陪同人 | 李廷松 | |||||
现场勘查情况 | 已完成 | |||||||
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隐患:无 | ||||||||
整改措施建议:(1)广南油库T-104储罐(编号:G-04-030)存储介质已发生变更,并开展了安全预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建议业主单位尽快委托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然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经安全验收合格禁止投入正常使用。(2)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和风险评估,掌握危险源的动态变化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对危险源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危险等级划分(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以确定管理的重点。(3)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自 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为此,建议企业对不符合专业要求的人员进行学历提升。(4)进一步完善工艺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所有管理、操作重大危险源的人员必须经培训、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岗。(5)加强对操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学习,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员工职责明确、操作熟练,熟悉区域内灭火器材、设施的分布、种类和操作等。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文山石油分公司广南油库重大危险源罐区的安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要求,其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