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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发布日期:2024-06-18 点击次数:4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2003 5 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76号发布)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第三 突发事件发生,国务院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关部门组成,国务院主管领导担任总负责对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一领导、统一指挥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 突发事件发生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立地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县级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县级上地方人民政府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

第五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常备不懈方针贯彻统领导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六 县级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关科学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流学调查、传染源隔离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监测检验、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国家对边远贫困地区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给予财政支持

第七 家鼓励支持开展突发事件监测、预反应处理关技术的国际交流

第八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应急处理责任制 ,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九 县级上各级人民政府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人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人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应急处理工作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有关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十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快速反应要求,制定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请国务院批准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 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二)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

(三)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

(五)突发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六)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第十二条 突发事件应急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补充

第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 做好传染病预防和其他公共卫生工作,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县级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公众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专门教育,增强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十四 国家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体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


县级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定机构负责开展突发事件的日常测,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 监测与预警工作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制定监测计划科学分评价监测早期发现的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当依本条例定的告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第十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关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

十七 县级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备相应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

设区市级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与传染病防治工作相适的传染病科医院,或者指定具备传染病防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防治任务。

十八 县级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对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能的培训,定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突发事件应急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

第三章 报告与信息发布

第十九 国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告系

有下情形之一的,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告1小时内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向国务院

第二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有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2小向设区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报告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告后2小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

第二一条 何单位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谎报或者授意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二二条 接到报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本条例时,应当立组织力量对报告调查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告调查情况

第二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况,及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军队有关部门通报

突发事件发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毗邻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接到通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时应当及时通知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

县级上地方人民政府关部门发生或者发现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情 应当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二十四 国家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公布统一的突发事件报告、举报电话

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人民政府其有关部门突发事件隐患,有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关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到报告举报的有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组织对突发事件隐患、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对举突发事件有功的单位人,县级上各级人民政府关部门应当

第二十五 国家建立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时,可以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

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第四章 应急处理


第二 突发事件发生,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行综合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二十七 全国范围内或者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启动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批准自治区直辖市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国务院报告

第二十八 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挥部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和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自治区直辖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挥部对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第二十九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关部门指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负责突发事件的技术调查、确证、处置、控制和评价工作

第三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的突发传染病,根据危害程度行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定及时布为定传染病布为甲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一条 应急预案启动前县级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应急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发生的人民政府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医疗卫生机构监测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挥部的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协作,集中力量开展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第三二条 突发事件发生,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上地方人民政府关部门,应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医疗救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物的生产供应;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证及时运送

第三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挥部有权急调集的物交通工具以及关设施设备时,人员进疏散或者隔离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第三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可以对食物源采取控制措施

县级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突发事件现场等控制措施传突发事件防知识,及时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第三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按照案的规定,采取卫生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三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技术机构,有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对地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术指导,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第三十七 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的群体性病、重大食物职业中毒件,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尽快组织力量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控制措施

第三十八 工具上现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应急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其负责应当以最快的式通知方停靠点并向通工具的运单位交通工具的前方靠点和运单位应当立即向通工具运单位政主管部门县级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的医学处置措施

交通工具上的传染病病人密切接 由交通工具停靠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措施

及国境口岸入出境的人通工具货物集装箱包等需取传染病应急控制措施的,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九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因突发事件病的人员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书写详细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内应当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切接触医学观察措施,传染病病人密切应当予以配合

医疗机构收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报告在地的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立对可能危害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需要采取必的控制措施

第四 传染病暴发、行时,街道乡镇以及居民委会、村民员会应当组织力团结协,群防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居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第四一条 传染病 行区域内动人,突发事件发生县级以上地方人政府应当做好预防工作落实卫生控制措施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地治疗措施要治疗转诊的,应当依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第四二条 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传染病到早发现隔离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第四 县级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供必要资金,保障突发事件 致残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具体办国务院政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 突发事件中需要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接触者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机构采医学措施应当予以配合拒绝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 县级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本条例的报告职责突发事件隐瞒或者授意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级或者撤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流行或者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的生产供应输和储备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 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 突发事件发生县级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关部门对上级人民政府关部门的调查不予,或者其他方阻碍涉调查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 县级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其他关部门在突发事件、控制、医疗救治工作玩忽职守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关部门责改正、通报批给予警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 县级上各级人民政府关部门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由同级人民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关部门责令改正、报批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责任主管人员其他责任人员依给予降级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或者对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成犯罪的,法追究事责任

第五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为之一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 报批评给予警告;情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流行或者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

(四)拒绝接诊病人的

(五)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

第五一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单位和个未依照本条例的定履行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执行职务,拒绝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进入突发事件现场,或者不合调查采样技术析和检验的,对关责任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构成违反治管理行为的,由公安关依法予处罚;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二条 突发事件发生谣言哄抬物欺骗者,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公安机或者工行政管理部门依给予行政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刑事责任

第六章  

第五 中国人民解放军、装警察部队医疗卫生机构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军队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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