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1.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牟定琼林石业有限公司牟定县东升石材厂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合同编号 | DAPACX-2025-10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5.11 | ||||||||||
业务类别 | 危险化学品□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 | ||||||||||||
评价类别 | 预评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综合分析□ 竣工验收□ 安全评估□ 其它: | ||||||||||||
企业名称 | 牟定琼林石业有限公司牟定县东升石材厂 | ||||||||||||
项目所属区域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 | ||||||||||||
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5年1月 | ||||||||||||
2.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李晓达 | 评价组组长 | 李晓达 | ||||||||||
评价组成员 | 周忠菊、李毅雄、黄义敏、陈恭文、毛卫旭、崔巍 | ||||||||||||
报告编制人员 | 周忠菊、李晓达 | ||||||||||||
3.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13日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4年6月13日 | ||||||||||
现场勘查人 | 周忠菊、李晓达 | 业主陪同人 | 张小辉、陈国林 | ||||||||||
现场勘查情况 | 矿区位于牟定—元谋公路西侧,公路距矿区约5km,矿区和牟定县城运距约35km,矿区距元谋运距约45km,有简易公里直通矿区。经牟定县城往西南行36km到楚大高速公里再往东26km到达州府楚雄,楚雄至昆明约160km,交通运输方便。矿区周边环境较为简单,矿区周边无相邻矿权,矿区300m范围内无村庄、名胜古迹等建构筑物。矿区东南面260m、350m处分别有两条南北向的高压线,矿区范围西南角矿2拐点处设置有矿山办公生活区等。 | ||||||||||||
4.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审核意见 | 同意提交过程控制审核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审核意见 | 评价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审核意见 | 同意报告结论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5.评价报告 | |||||||||||||
一般隐患 | 5条 | 重大隐患 | 0条 | ||||||||||
隐患明细 | |||||||||||||
隐患名称 | 隐患等级 | 发现时间 | 责任人 | 操作 | |||||||||
(1)采场局部边坡较陡,台阶高度超高。 | 一般隐患 | 2024.6.13 | 陈国林 | 按要求整改 | |||||||||
(2)截水沟未疏通,有淤堵情况,且清扫平台内侧未修建平台排水沟。 | 一般隐患 | 2024.6.13 | 陈国林 | 按要求整改 | |||||||||
(3)矿山主要铲装运输车辆未按照要求配备消防灭火器。
| 一般隐患 | 2024.6.13 | 陈国林 | 按要求整改 | |||||||||
(4)采场入口、边坡、运输道路等位置安全警示标志不足。建议对采场、边坡、运输道路等位置安全警示标志进一步完善。
| 一般隐患 | 2024.6.13 | 陈国林 | 按要求整改 | |||||||||
(5)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记录填写不全。
| 一般隐患 | 2024.6.13 | 陈国林 | 按要求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议 | |||||||||||||
整改措施建议 | 按要求限期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议内容 | 1.建议矿山对边坡较陡、台阶高度超高位置进行缓坡和减低台阶高度。 2.已对截水沟进行疏通完善,同时在后续生产过程中逐步完善矿山防排水系统。 3.已按相关要求对运输车辆、装载机等铲装设备配备灭火器。 4.建议对采场入口、边坡、运输道路等位置安全警示标志进一步完善。 5.建议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记录。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 牟定琼林石业有限公司牟定县东升石材厂1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