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1.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华能澜沧江(镇康)新能源有限公司河边寨光伏发电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 ||||||||||||||
合同编号 | DAAPKM2025-13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8.26 | ||||||||||||
业务类别 | 危险化学品£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 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 | ||||||||||||||
评价类别 |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R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综合分析□ 竣工验收□ 安全评估□ 其它: | ||||||||||||||
企业名称 | 华能澜沧江(普洱)新能源有限公司 | ||||||||||||||
项目所属区域 | 普洱市宁洱县 | ||||||||||||||
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4年8月26日 | ||||||||||||||
2.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李晓达 | 评价组组长 | 李晓达 | ||||||||||||
评价组成员 | 袁志琴、毛卫旭、陆朝春、张红兴 | ||||||||||||||
报告编制人员 | 李晓达、袁志琴 | ||||||||||||||
技术专家 | 饶旭军 | ||||||||||||||
3.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 | ||||||||||||
现场勘查人 | 李晓达、袁志琴 | 业主陪同人 | 李 | ||||||||||||
现场勘查情况 | 河边寨光伏发电项目安装容量74.8681MWp,额定容量60MW,共有23个光伏方阵,由5个3.60MW光伏子方阵、5个3.3MW、4个2.7MW、4个1.8MW和5个1.5MW光伏子方阵构成光伏发电系统。 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考虑杨柳桥40MW项目接入,变电容量为100MVA,以2回集电线路汇集全部电能后送入升压站,以1回110kV线路接入耿马变电站,送出线路长度约为22km,导线截面暂按300mm2。最终接入系统方案将在下阶段设计中进一步研究,并服从于电网整体规划。 本工程新建场内道路长约6.78km,改扩建道路长约1.98km,进站道路长约0.21km。工程总用地面积1478.22亩,其中永久占地面积23.99亩,长期租地面积1370.00亩,临时占地面积84.23亩。 本工程静态总投资40505.9(含送出工程)万元,单位千瓦投资3240.70元/kW;建设期贷款利息355.67万元,动态总投资(不含流动资金)40861.61 万元,动态单位千瓦投资3269.19元/kW。本工程按上网电价0.28元/kW·h(含税)测算项目财务指标,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为6.42%,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64%。 计划总工期6个月。 | ||||||||||||||
4.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审核意见 | 同意提交过程控制审核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审核意见 | 评价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审核意见 | 同意报告结论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5.评价报告 | |||||||||||||||
一般隐患 | 0条 | 重大隐患 | 0条 | ||||||||||||
隐患明细 | |||||||||||||||
隐患名称 | 隐患等级 | 发现时间 | 责任人 | 操作 | |||||||||||
整改措施建议 | |||||||||||||||
整改措施建议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 评价组认为:综上所述:华能澜沧江(镇康)新能源有限公司河边寨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的光伏发电技术相对成熟,有参照并可借鉴成功的生产运行经验和管理经验。建设单位应遵循国家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在下一阶段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中,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增强防范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拟建项目在安全防控方面是可行的,项目在建成后从安全生产角度看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
2、华能澜沧江(镇康)新能源有限公司河边寨光伏发电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审核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