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1.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丽江恒辉天然气有限公司青龙路束河片区老旧天然气管道项目 | ||||||||||||||
合同编号 | DAAPKM2025-19 | 合同签订时间 | |||||||||||||
业务类别 | 危险化学品□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 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 | ||||||||||||||
评价类别 | 预评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综合分析□ 竣工验收□ 安全评估☑ 其它: | ||||||||||||||
企业名称 | 丽江恒辉天然气有限公司 | ||||||||||||||
项目所属区域 |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天域阳光祥瑞苑54栋1号 | ||||||||||||||
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5年1月20日 | ||||||||||||||
2.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向荣鼎 | 评价组组长 | 向荣鼎 | ||||||||||||
评价组成员 | 陆朝春、向荣鼎、张红兴、袁志琴、毛卫旭 | ||||||||||||||
报告编制人员 | 向荣鼎、陆朝春 | ||||||||||||||
技术专家 | 饶旭军 | ||||||||||||||
3.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5年1月9日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5年1月10日 | ||||||||||||
现场勘查人 | 向荣鼎、陆朝春 | 业主陪同人 | 杨旸 | ||||||||||||
现场勘查情况 | |||||||||||||||
4.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审核意见 | 同意提交过程控制审核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审核意见 | 评价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审核意见 | 同意报告结论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5.评价报告 | |||||||||||||||
一般隐患 | 20条 | 重大隐患 | 0条 | ||||||||||||
隐患明细 | |||||||||||||||
隐患名称 | 隐患等级 | 发现时间 | 责任人 | 操作 | |||||||||||
2.松云村段埋地中压燃气管道穿越污水井时,未设置防护设施。 3.庆云村埋地中压燃气管道与10kV电杆间距不足1m(实际距离0.3m)。 4.街尾村、仁里村、中和村引入管未设置防撞设施。 5.街尾村、松云村、仁里村、中和村等引入管出地面处、穿墙处套管设置不规范,套管未采用防腐材料封堵。 6.街尾村燃气套管管径设置不规范。 7.庆云村段木少英家燃气引入管被混凝土台包裹。 8.松云村、仁里村、中和村室外引入管采用铝塑管,不符合铝塑复合管应安装在户内燃气计量表后的要求。 9.燃气引入管采用外径15mm的不锈钢管道,管径不符合要求。 10.松云村、仁里村、中和村燃气引入管未设置阀门。 11.庆云村调压柜被绿化树木遮挡,与树木间距不足,调压柜四周未设置防护围栏。 12.调压箱的法兰锈蚀、未设置金属跨接线。 13.燃气管道与灶具的连接软管未定期检查更换,灶具连接软管未采用CJ/T 197规定的不锈钢波纹软管。 14.用户单元内未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未设置超压切断装置。 15.调压柜压力表未定期检定。 16.燃气调压箱、调压柜处的安全警示标识老化。 17.输配管网沿线地面标识设置不全,管道沿线里程桩、转角桩、警示牌设置不全,PE管示踪线和路面标识设置不全。 18.调压装置、计量表未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19.未提供燃气管网定期巡查记录、维抢修记录。 20.未提供燃气管网竣工验收资料,未提供燃气计量表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定合格证书等资料。 | 一般隐患 | ||||||||||||||
整改措施建议 | |||||||||||||||
整改措施建议 | 21条 | ||||||||||||||
1.建议对丽江恒辉天然气有限公司青龙路束河片区燃气管网及附属设施采用整体更换或重新敷设的方式进行改造,以确保燃气管网建设的合法性、合规性,提高燃气管网的本质安全性,为燃气管网安全管理的规范化、长效化提供文件和资料支撑。 2.建议市政中压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时严格按照《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版)》(GB50028-2006)的规定,设计压力为0.4MPa,合理规划管道敷设路径,确保与建构筑物基础、电杆、街树、电缆和其他管道的间距符合规范要求。 3.建议庭院低压燃气管网更新改造时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年版)》(GB 50028-2006)的要求进行设计,立管采用出户外挂敷设方式,严禁穿沟穿井,对存在包裹、安全间距不足等问题时,改造的管道应避让占压、包裹建筑,与建(构)筑物、住宅的门窗洞口、电缆及通讯线等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年版)》(GB 50028-2006)、《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 55009-2021)的相关要求。 4.埋地中压燃气管网敷设在机动车道下时,埋深应不小于0.9m;敷设在非机动车道下时,埋深应不小于0.6m。 5.埋地燃气管道设计时应考虑地基土层条件和稳定性,避开沉降地段,当条件限制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采取必要的补偿措施,避免管道受沉降影响导致管道破损断裂。 6.埋地中压燃气管道不得与排水管(沟)、供水管渠、电缆沟、城市交通隧道、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和地下人行通道等地下构筑物内敷设,当需要同沟敷设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7.埋地燃气管道与周边建构筑物、相邻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版)第6.3.3条的相关规定。 8.燃气管道穿越采用的套管宜为钢管或钢筋混凝土管,套管内径应比燃气管道外径大100mm 以上,套管与燃气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9.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10.燃气水平干管和立管不得穿过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电缆沟、烟道、进风道和电梯井等。 11.设置在室外的燃气引入管、立管等建议采用钢管,铝塑复合管建议安装在户内燃气计量表后。 12.输送天然气的引入管最小公称直径不应小于20mm。 13.燃气引入管阀门建议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 14.室内燃气管道应在燃气引入管、调压器前和燃气表前、燃气用具前等部位设置阀门。 15.调压装置与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调压装置的最小保护范围和最小控制范围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版)第6.6.3条、《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第5.2.4条的相关规范。 16.建议整体更换调压箱,调压箱法兰盘应做静电跨接,提高管网及附属设施的整体安全性,确保燃气管网能持续安全的运行;完善调压箱的安全标识设置:调压箱周围设置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等明显标志、并标出方便公众联系的方式。 17.完善燃气管道防撞设施,在以下地点设置防撞设施:a)用户管道沿建筑物外墙敷设时,可能被车辆撞击的地点;b)架空敷设的管道可能被车辆碰撞的位置;c)紧邻小区道路和楼门过道处的引入管或立管。 18.建议制定整改计划,对用户单元灶具前连接软管逐步进行更换,建议采用CJ/T 197规定的燃气专用不锈钢波纹软管。 19.建议制定整改计划,逐步完善用户单元内安全设施的设置: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紧急切断阀、超压自闭阀等。 20.建议制定整改计划,对未定期检定或质量不合格的燃气计量表进行更换,建议采用物联网计量表,以便企业实行信息化管理。 21.根据《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2010)的相关要求,加强对管网及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按要求完善管道流向标识、埋地管道地上标志、地面标识和示踪线的设置。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 丽江恒辉天然气有限公司青龙路束河片区燃气管网的安全条件不符合运行要求,应立即停止运行并进行隐患整改,完善安全条件后重新评估,达到安全条件后方可运行。 |
4-1、打印稿-丽江恒辉-青龙路束河片区老旧天然气管道安全评估报告-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