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1.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砚山县工业气体、民用燃气充装销售项目(工业气体部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 |||||||||||||
合同编号 | DAAPWS2025-4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12.12 | |||||||||||
业务类别 | 危险化学品R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 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 | |||||||||||||
评价类别 | 现状评价□ 验收评价☑ 预评价□ 综合分析□ 竣工验收□ 安全评估□ 其它: | |||||||||||||
企业名称 | 砚山永维能源有限公司 | |||||||||||||
项目所属区域 | 砚山县江那镇 | |||||||||||||
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5年3月21日 | |||||||||||||
2.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黄义敏 | 评价组组长 | 黄义敏 | |||||||||||
评价组成员 | 毛卫旭、陈恭文、张红兴、李临军、季凯光 | |||||||||||||
报告编制人员 | 黄义敏、季凯光 | |||||||||||||
技术专家 | 饶旭军 | |||||||||||||
3.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 |||||||||||
现场勘查人 | 黄义敏、季凯光 | 业主陪同人 | 李春城 | |||||||||||
现场勘查情况 | 现场周边环境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 |||||||||||||
4.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审核意见 | 同意提交过程控制审核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审核意见 | 评价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审核意见 | 同意报告结论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5.评价报告 | ||||||||||||||
一般隐患 | 4条 | 重大隐患 | 0条 | |||||||||||
隐患明细 | ||||||||||||||
隐患名称 | 隐患等级 | 发现时间 | 责任人 | 操作 | ||||||||||
1.丙烷、丁烷充装区域真空泵启停按钮无标识;真空泵启停装置上孔洞未封堵,不具备防爆功能; | 一般 | 2024年12月25日 | 李春城 | |||||||||||
2.氧气充装区汇流排、真空泵未设置接地; | 一般 | 2024年12月25日 | 李春城 | |||||||||||
3.氧气充装区南侧消火栓未设置防撞设施; | 一般 | 2024年12月25日 | 李春城 | |||||||||||
4.未提供架空电线路线与厂区危险场所区域关系测绘图。 | 一般 | 2024年12月25日 | 李春城 | |||||||||||
整改措施建议 | ||||||||||||||
整改措施建议 | 4条 | |||||||||||||
整改措施建议内容 | 1.应对丙烷、丁烷充装区域真空泵启停按钮设置标识;应用防火材料对启停装置孔洞进行封堵或具备防爆功能的防火盒; 2.应对氧气充装区汇流排、真空泵设置接地; 3.应在氧气充装区南侧消火栓周边设置防撞设施; 4.应提供架空电线路线与厂区危险场所区域关系测绘图。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 砚山永维能源有限公司总平面布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2013)及相关法规标准要求;项目已按《砚山县工业气体、民用燃气充装销售项目(工业气体部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建设,生产装置安全设施有效,安全对策措施得到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从业人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
1.砚山永维能源有限公司砚山县工业气体充装销售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正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