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1.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大姚瑞翔砂石料有限责任公司大姚县龙街镇仓屯石场露天开采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
合同编号 | DAAPCX2021-19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1.10.2 | |||||||||||
业务类别 | 危险化学品□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R 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 | |||||||||||||
评价类别 | 预评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综合分析□ 竣工验收□ 安全评估□ 其它: | |||||||||||||
企业名称 | 大姚瑞翔砂石料有限公司大姚县龙街镇仓屯石场 | |||||||||||||
项目所属区域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龙街镇仓屯村委会 | |||||||||||||
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2日 | |||||||||||||
2.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李毅雄 | 评价组组长 | 李毅雄 | |||||||||||
评价组成员 | 李毅雄、周忠菊、毛卫旭、陆朝春、李晓达 | |||||||||||||
报告编制人员 | 李毅雄、周忠菊 | |||||||||||||
技术专家 | 曹德华 | |||||||||||||
3.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1年10月2日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1年10月2日 | |||||||||||
现场勘查人 | 李晓达、周忠菊 | 业主陪同人 | 王忠富 | |||||||||||
现场勘查情况 | 矿界南侧1.35km为322县道(大姚至元谋),不在矿山可视范围内;1.22km为仓屯村;西南侧1.87km 为黄土坡村;西北侧1.75km为三岔箐村;北侧1.88km为过河外村;距离云南省大姚县龙街乡白坡铜矿探矿权最近距离405m;矿山不存在矿权的交叉、重叠现象;没有高压线路和通讯线路跨越;无自然保护区及旅游景区(点);工程建设区植被覆盖一般,不占用林地及坡耕地。矿区运输条件好,具有较好的生产作业条件。 | |||||||||||||
4.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审核意见 | 同意提交过程控制审核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审核意见 | 评价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审核意见 | 同意报告结论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5.评价报告 | ||||||||||||||
一般隐患 | 5条 | 重大隐患 | 0条 | |||||||||||
隐患明细 | ||||||||||||||
隐患名称 | 隐患等级 | 发现时间 | 责任人 | 操作 | ||||||||||
(1)矿山开采境界外未修筑截排水沟。
| 一般隐患 | 10月2日 |
冉朝伟
| 按要求整改 | ||||||||||
(2)部分矿山道路未修筑排水沟。 | 一般隐患 | 10月2日 |
冉朝伟
| 按要求整改 | ||||||||||
(3)矿石溜槽未按设计修筑。 | 一般隐患 | 10月2日 |
冉朝伟
| 按要求整改 | ||||||||||
(4)矿山安全警示标识设置不足。
| 一般隐患 | 10月2日 |
冉朝伟
| 按要求整改 | ||||||||||
(5)矿山采场内道路未修筑完成。
| 一般隐患 | 10月2日 |
冉朝伟
| 按要求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议 | ||||||||||||||
整改措施建议 | 按要求限期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议内容 | (1)按设计要求在开采境界外修筑截排水沟。(2)矿山道路已修筑排水沟。(3)已按设计要求修筑矿石溜槽。(4)在危险地段、矿山入口、采场境界等处增加了安全警示标识。(5)已按设计要求修筑矿山采场内道路。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 大姚县龙街镇仓屯石场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从安全角度出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