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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中海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30 点击次数:61

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陆良县中海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合同编号

DAAPQJ2021-59

合同签订时间

2021.11.2

评价行业

危化经营(成品油零售业)

企业名称

陆良县中海加油站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所属区域

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大莫古镇

2.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冯志刚

评价组长

冯志刚

评价组成员

袁志琴、沈家启、严志刚

报告编制人员

袁志琴、冯志刚、陆朝春

技术专家

饶旭军

3.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2021.11.10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2021.11.10

现场勘查人

冯志刚

业主陪同人

彭海军

现场勘查情况

1、项目成立后,评价组于2021.11.10现场进行了勘查,对项目现场进行检查、对周边环境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对照总平面布置图对现场安全距离进行测量,对现场存在的隐患及问题进行反馈,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对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提出相应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2、与业主进行了意见交换,评价组提出的现场问题及隐患及对策措施及建议,业主已落实整改,并听取了评价组所提对策措施及建议;评价组于2021.12.8到项目现场进行了再次复查,现场存在的隐患及问题已整改结束。项目周边环境未发生变化。

4.报告审核情况

内审

审核意见

报告内容符合要求

是否通过

过程控制审核

审核意见

评价程序符合要求

是否通过

技术负责人审核

审核意见

报告内容客观、辨识充分、评价准确。

是否通过

5.评价报告

一般隐患

2

重大隐患

0

隐患明细

隐患名称

隐患等级

发现时间

责任人

操作

配电室未设置安全操作规程。

一般

2021.11.10

彭海军

彭海军

配电柜柜门与箱体未进行跨接。

一般

2021.11.10

彭海军

彭海军

整改措施建议

整改措施建议

2

整改措施建议内容

1)配电室未设置安全操作规程。

2)配电柜柜门与箱体未进行跨接。

 

陆良县中海加油站现场检查情况整改回复

昭通市鼎安科技有限公司评价组于2021年11月10日到陆良县中海加油站现场检查,存在2项问题。我站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现已经根据评价组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 配电室未设置安全操作规程。

整改说明:已在配电室设置了配电室安全操作规程。

整改前整改后

2.配电柜柜门与箱体未进行跨接。

整改说明:已进行跨接。

整改前整改后

                                             陆良县中海加油站                  

                                           2021年12月9日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评价结论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安监管〔2013〕13号)、《安全评价通则》、《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从安全的角度陆良县中海加油站符合现行的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安全条件。

由于安全现状评价的性质是反映评价基准日这一时间点的安全现状,给出评价结论时,本评价机构已停止对评价对象信息采集,本评价结论仅对被评价加油站提供的资料,评价时的安全现状以及本评价机构的评价情况负责。本次评价的内容是陆良县中海加油站储存经营汽油、柴油等2种危险化学品,如储存设施或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发生变化,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重新进行安全评价。

评价师现场照片1.doc

现场勘查记录.doc

加油站部分现场照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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