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
评价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昭通市宏程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 合同编号 | DAAPW-514 |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1.03.21 | 评价行业 | 危化 | |||||
评价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1.07.07 | 评价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所属地址 | 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角奎镇大河村 | |||||||
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李晓达 | 评价组长 | 李晓达 | 技术专家 | 饶旭军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林早鹏 | 评价组成员 | 毛卫旭、马殿金、陆朝春、林早鹏 | |||||
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1.03.21 10:00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1.03.21 13.:00 | |||||
现场勘查人 | 李晓达、林早鹏 | 业主陪同人 | 邹艳 | |||||
现场勘查情况 |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南城办事处迎丰村一社 | |||||||
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隐患: 1.液化气储配站配电室未设置挡鼠板; 2.配电室、发电机室未设置绝缘垫; 3.应急发电机排气管未采取防烫措施 4.该液化气储配站建立有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记录,未建立档案 5.汽车槽车装卸台柱与站外建筑物的防火距离(其他民用建筑、公路)小于标准要求。 | ||||||||
整改措施建议: 1.配电室设置挡鼠板。 2.配电室、发电机室设置绝缘垫。 3.对发电机排气管采取防烫措施。 4.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优化完善相关制度、责任制、规程、记录、表单。 5.采取对应的管理措施,在卸车、灌瓶时加强防护距离内安全检查及控制,必要时停止卸车及灌瓶,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状态。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从液化气储配站的实际情况、现有实际运营情况、安全的角度,昭通市宏程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符合现行的燃气经营的要求,具备燃气经营的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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