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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溪洛渡液化气储备充装站
发布日期:2022-01-24 点击次数:66

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

 

评价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永善县溪洛渡液化气储备充装站

合同编号

DAAPW-535

合同签订时间

2021.04.14

评价行业

危险化学品

评价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2021.06.30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所属地址

永善县溪洛渡镇四角村油房一社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杨庆国

评价组长

杨庆国

技术专家

饶旭军

评价报告编制人

杨庆国

马殿金

评价组成员

李临军  林早鹏  陈恭文 马殿金

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2021年05月07日14:00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2021年05月07日17:00

现场勘查人

杨庆国 马殿金

业主陪同人

张明武

现场勘查情况

就项目位置、用地等相关情况进行实地勘查。

报告审核情况

内审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过程控制审核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技术负责人审核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隐患:1、消防沙无挡雨设施,板结。

2、卸气区无警示标志,未设置安全区域。

3、管道无介质、流向标识。

4、配电室无绝缘鞋、绝缘手套、绝缘垫,无应急灯。

5、应急预案未按相关规范要求修订并备案。

6、日常检查记录、档案、台账不完善。

整改措施建议:昭通市鼎安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评价人员到现场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后提出以上存在问题,永善县溪洛渡液化气储备充装站已经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详见附件整改情况说明。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安全评价通则》及相关规范的要求,评价小组认为永善县溪洛渡液化气储备充装站当前的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经营和储存场所、经营储存条件、消防设施等符合安全要求。

安全现状评价结论:永善县溪洛渡液化气储备充装站的现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章的有关要求,其安全现状符合安全要求。

本评价结论仅对被评价企业提供的资料、考评当时的现状条件以及本评价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负责。当周边环境、工艺条件、生产设施发生变化,评价结论将不成立。

现场勘查记录.doc

照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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