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1.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大姚县新街页岩砖厂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合同编号 | DAAPCX2022-05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1.11.26 | |||||||||||
业务类别 | 危险化学品£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R 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 | |||||||||||||
评价类别 | 预评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R 综合分析□ 竣工验收□ 安全评估□ 其它: | |||||||||||||
企业名称 | 大姚县新街页岩砖厂 | |||||||||||||
项目所属区域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新街镇团山村委会薛家山三社 | |||||||||||||
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2年1月20日 | |||||||||||||
2.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李毅雄 | 评价组组长 | 李毅雄 | |||||||||||
评价组成员 | 李毅雄、李晓达、黄义敏 、陆朝春 | |||||||||||||
报告编制人员 | 李毅雄 | |||||||||||||
技术专家 | 曹德华 | |||||||||||||
3.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1年12月23日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1年12月23日 | |||||||||||
现场勘查人 | 李毅雄、李晓达 | 业主陪同人 | 朱翠香 | |||||||||||
现场勘查情况 | 大姚县新街页岩砖厂位于大姚县城北西部321°方向,平距8.14Km处,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区划隶属于大姚县新街乡团山村委会所辖。开采矿种为页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20.0万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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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审核意见 | 同意提交过程控制审核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审核意见 | 评价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审核意见 | 同意报告结论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5.评价报告 | ||||||||||||||
一般隐患 | 9条 | 重大隐患 | 0条 | |||||||||||
隐患明细 | ||||||||||||||
隐患名称 | 隐患等级 | 发现时间 | 责任人 | 操作 | ||||||||||
(1)企业采场边坡及运输道路缺少安全警示标识牌。
| 一般隐患 | 12月23日 | 朱翠香 | 按要求整改 | ||||||||||
(2)使用吊车吊砖时无完全防护和警示标志。 | 一般隐患 | 12月23日 | 朱翠香 | 按要求整改 | ||||||||||
(3)气瓶放置不规范,无防倾倒措施。
| 一般隐患 | 12月23日 | 朱翠香 | 按要求整改 | ||||||||||
(4)砖厂部分警示标示已老化,模糊不清。
| 一般隐患 | 12月23日 | 朱翠香 | 按要求整改 | ||||||||||
(5)配电室门、窗未设置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灭火器材摆放不规范,配电室内有杂物。
| 一般隐患 | 12月23日 | 朱翠香 | 按要求整改 | ||||||||||
(6)生产区灭火器摆放杂乱,未定期巡检。
| 一般隐患 | 12月23日 | 朱翠香 | 按要求整改 | ||||||||||
(7)绝缘手套等灭火器材已过有效期。
| 一般隐患 | 12月23日 | 朱翠香 | 按要求整改 | ||||||||||
(8)生产车间缺少安全警示标志。
| 一般隐患 | 12月23日 | 朱翠香 | 按要求整改 | ||||||||||
(9)破碎口电气线路杂乱,存在安全隐患。 | 一般隐患 | 12月23日 | 朱翠香 | 按要求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议 | ||||||||||||||
整改措施建议 | 按要求限期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议内容 | 采场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牌。 (1)已在采场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牌。 (2)吊车吊砖时已增加完全防护和警示标志。 (3)氧气瓶已规范放置,已设置防倾倒措施。 (4)已更换厂区内新的警示标志。 (5)配电室门、窗已设置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孔洞有效封堵,灭火器材摆放规范。 (6)灭火器定点规范放置,定期巡检。 (7)绝缘手套等已送检。 (8)制砖车间已更换新的警示标志。 (9)电线已穿管敷设,有安全警示标志。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 大姚县新街页岩砖厂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从安全角度出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