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1.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武定丽砂石材有限公司插甸乡和尚庄石英砂岩 4 号矿区安全预评价 | ||||||||||||||
合同编号 | DAAPCX-2022-01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1.11.1 | ||||||||||||
业务类别 | 危险化学品□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R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 | ||||||||||||||
评价类别 | 预评价R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综合分析□ 竣工验收□ 安全评估□ 其它: | ||||||||||||||
企业名称 | 武定丽砂石材有限公司插甸乡和尚庄石英砂岩 | ||||||||||||||
项目所属区域 | 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长冲石材工业园区 | ||||||||||||||
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2年1月19日 | ||||||||||||||
2.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黄义敏 | 评价组组长 | 黄义敏 | ||||||||||||
评价组成员 | 黄义敏、周忠菊、李毅雄、严志刚、陆朝春 | ||||||||||||||
报告编制人员 | 黄义敏、周忠菊 | ||||||||||||||
技术专家 | 曹德华 | ||||||||||||||
3.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1年11月18日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1年11月18日 | ||||||||||||
现场勘查人 | 黄义敏、周忠菊 | 业主陪同人 | 资实权 | ||||||||||||
现场勘查情况 | 武定丽砂石材有限公司插甸乡和尚庄石英砂岩3-5号矿区位于武定县N20°55′W方向,平距约16.4km处。隶属武定县插甸乡和尚庄村委会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2°20′34″,北纬25°40′16。 矿区地处山区,东侧500m为和尚庄乡村公路,矿区有道路与其相连;北东侧1.6km为和尚庄村;东南侧1.1km为团山村;经野外实地勘查及查阅资料,矿权西面500m范围内为山林,无村庄及其他构建物;矿权北面500m范围内为山林,无村庄及其他构建物;矿山不存在矿权的交叉、重叠现象;没有高压线路和通讯线路跨越;无自然保护区及旅游景区(点);工程建设区植被覆盖较好。矿区运输条件好,具有较好的生产作业条件。 | ||||||||||||||
4.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审核意见 | 同意提交过程控制审核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审核意见 | 评价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审核意见 | 同意报告结论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5.评价报告 | |||||||||||||||
一般隐患 | 3条 | 重大隐患 | 0条 | ||||||||||||
隐患明细 | |||||||||||||||
隐患名称 | 隐患等级 | 发现时间 | 责任人 | 操作 | |||||||||||
矿边界没有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发生安全事故。 | 一般隐患 | 11月8日 | 资实权 | 按要求整改 | |||||||||||
目前矿区部分安全标志标语缺失,标志牌损坏,矿区运输道路、陡坡地段未设置限速标志。 | 一般隐患 | 11月8日 | 资实权 | 按要求整改 | |||||||||||
变压器、值班室在爆破警戒线内。 | 一般隐患 | 11月8日 | 资实权 | 按要求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议 | |||||||||||||||
整改措施建议 | 按要求限期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议内容 | 1. 完善矿界周围安全围栏。 2. 完善相关位置安全标志标识。 3. 加强爆破警戒管理,起爆是人员撤离300m范围外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 武定丽砂石材有限公司插甸乡和尚庄石英砂岩 4 号矿区安全预评价从安全角度出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