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1.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云南强林石化有限公司陆良县三亚加油站原址改建项目预评价报告 | 合同编号 | DAAPQJ2022-03 |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1年8月6日 | 评价行业 | 危化经营(成品油零售业) | ||||||||||||||||||||
企业名称 | 云南强林石化有限公司陆良县三亚加油站 | 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
项目所属区域 | 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板桥镇郭地堡村 | ||||||||||||||||||||||
2.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冯志刚 | 评价组长 | 冯志刚 | ||||||||||||||||||||
评价组成员 | 沈家启、袁志琴、陆朝春、严志刚、冯志刚 | ||||||||||||||||||||||
报告编制人员 | 袁志琴 | ||||||||||||||||||||||
技术专家 | 饶旭军 | ||||||||||||||||||||||
3.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1年8月16日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1年8月16日 | ||||||||||||||||||||
现场勘查人 | 冯志刚、沈家启 | 业主陪同人 | 庄树德 | ||||||||||||||||||||
现场勘查情况 | 项目成立后,评价组于2021年08月16日现场进行了勘查,对项目现场进行检查、对周边环境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对照总平面布置图对现场安全距离进行测量,对现场存在的隐患及问题进行反馈,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对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提出相应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与业主进行了意见交换。 | ||||||||||||||||||||||
4.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审核意见 | 是否通过 | |||||||||||||||||||||
过程控制审核 | 审核意见 | 是否通过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审核意见 | 是否通过 | |||||||||||||||||||||
5.评价报告 | |||||||||||||||||||||||
一般隐患 | 0条 | 重大隐患 | 0条 | ||||||||||||||||||||
隐患明细 | |||||||||||||||||||||||
隐患名称 | 隐患等级 | 发现时间 | 责任人 | 操作 | |||||||||||||||||||
整改措施建议 | |||||||||||||||||||||||
整改措施建议 | 0条 | ||||||||||||||||||||||
整改措施建议内容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 昭通市鼎安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对改建加油站的站址及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经营场所(工艺、储存设施、电气及消防等公辅设施、利旧设备设施)进行了分析评价,作出如下结论: 1、该加油站为原址改建项目,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建设,符合相关要求。 2、该加油站建设条件较好,建成后加油站内设施与周边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 3、该加油站的站址选择合理,符合城镇规划和防火安全的要求,站内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的设计值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要求。 4、加油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相关规范要求。 5、该加油站在落实设计图纸和本次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其风险可以接受。 在下一阶段设计工作以及加油站建设施工和生产运行过程中,通过落实加油站设计方案和本次预评价报告中的对策措施建议,切实针对加油站中危险、有害因素,对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认真落实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资金投入,即可为本加油站奠定可靠的安全生产条件,本加油站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云南强林石化有限公司陆良三亚加油站的原址改建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和规范规定及要求的安全条件。 本评价结论仅对被评价企业提供的资料、评价时的安全条件以及本评价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负责。当周边环境、工艺条件、生产设施发生变化,评价结论将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