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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锦溪矿业有限公司塘坞石灰岩矿破碎设备设施安全现状评估
发布日期:2022-07-15 点击次数:56

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江西锦溪矿业有限公司塘坞石灰岩矿破碎加工厂项目安全现状评估

合同编号

DAAPJX2022-08

合同签订时间

2022.4.6

业务类别

危险化学品□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 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

评价类别

预评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综合分析 竣工验收 安全评估 其它:

企业名称

江西锦溪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所属区域

乐平市塔前镇   

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2022523

2.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王泉喜

评价组组长

王泉喜

评价组成员

朱轶晗、陈恭文、毛卫旭、李晓达

报告编制人员

王泉喜、朱轶晗

技术专家

饶旭军

3.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202247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202247

现场勘查人

王泉喜、朱轶晗

业主陪同人

查长青

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勘查厂区分为前处理区、后加工区、辅助生产区、生活办公区。

4.报告审核情况

内审

审核意见

同意提交过程控制审核

是否通过

  否

过程控制审核

审核意见

评价程序符合要求

是否通过

  否

技术负责人审核

审核意见

同意报告结论

是否通过

  否

5.评价报告

一般隐患

6

重大隐患

0

隐患明细

隐患名称

隐患等级

发现时间

责任人

操作

机修人员住房未设置灭火器。

II

2022.4.7

查长青

立即整改

电力室未设置挡鼠板。

II

2022.4.7

查长青

立即整改

皮带运输机下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II

2022.4.7

查长青

立即整改

二破设备转动处未设置防护罩。

II

2022.4.7

查长青

立即整改

高处平台未安装踢脚板。

II

2022.4.7

查长青

立即整改

厂区职业危害告知卡设置不全。

II

2022.4.7

查长青

立即整改

整改措施建议

整改措施建议

6

整改措施建议内容

1. 应在机修人员住房处设置灭火器。

2. 电气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等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处进入室内的设施。

3. 应在具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 对于带轮、传动带、齿轮、齿条齿轮和传动轴等运动的传动部件产生的危险,应采用固定式防护装置或联锁的活动式防护装置进行防护。

5. 高处平台(2m以上)应设置踢脚板。

6.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除了要设置警示标识外,还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告知卡应当标明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接触限值、防护措施、应急处理及急救电话、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检测时间等。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江西锦溪矿业有限公司塘坞石灰岩矿破碎加工厂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安全生产相关证照齐全,生产方法合理、工艺成熟、安全性较好。安全条件满足相关要求,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基本有章可循。企业日常管理较为严格,生产至今未发生安全事故。评估时生产装置和现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近期通过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主要安全缺陷基本消除,加强现场管理,因此,本评估报告认为该企业安全风险属可接受风险,其安全设施和措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可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附件6.3现场勘查记录.doc

附件6.4评价人员及业主代表照片.doc

附件6.2 现场照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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