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1.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浮梁县金印堂采石场建筑石料破碎加工厂安全评估 | ||||||||||||||
合同编号 | DAAPJX2022-05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2.06.30 | ||||||||||||
业务类别 | 危险化学品R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 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 | ||||||||||||||
评价类别 | 预评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R 综合分析□ 竣工验收□ 安全评估☑ 其它: | ||||||||||||||
企业名称 | 浮梁县金印堂采石场 | ||||||||||||||
项目所属区域 | 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湘湖镇洞口村 | ||||||||||||||
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2年7月27日 | ||||||||||||||
2.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王泉喜 | 评价组组长 | 王泉喜 | ||||||||||||
评价组成员 | 朱轶晗、陈恭文、毛卫旭、李晓达 | ||||||||||||||
报告编制人员 | 王泉喜、朱轶晗 | ||||||||||||||
技术专家 | 饶旭军 | ||||||||||||||
3.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2年7月8日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2年7月8日 | ||||||||||||
现场勘查人 | 王泉喜、朱轶晗 | 业主陪同人 | 夏磊 | ||||||||||||
现场勘查情况 | 现场勘查厂区分为生产厂房、生活办公区。 | ||||||||||||||
4.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审核意见 | 同意提交过程控制审核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审核意见 | 评价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审核意见 | 同意报告结论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5.评价报告 | |||||||||||||||
一般隐患 | 6条 | 重大隐患 | 0条 | ||||||||||||
隐患明细 | |||||||||||||||
隐患名称 | 隐患等级 | 发现时间 | 责任人 | 操作 | |||||||||||
生产车间门口地面积水 | II级 | 2022.7.8 | 夏磊 | 立即整改 | |||||||||||
配电室无灭火器 | II级 | 2022.7.8 | 夏磊 | 立即整改 | |||||||||||
二破钢斜梯只有一侧有扶手 | II级 | 2022.7.8 | 夏磊 | 立即整改 | |||||||||||
电气控制柜门与柜体无跨接线 | II级 | 2022.7.8 | 夏磊 | 立即整改 | |||||||||||
配电室孔洞未封堵 | II级 | 2022.7.8 | 夏磊 | 立即整改 | |||||||||||
电度表安装在木板上 | II级 | 2022.7.8 | 夏磊 | 立即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议 | |||||||||||||||
整改措施建议 | 6条 | ||||||||||||||
整改措施建议内容 | 1、经常保持路面平整、路基稳固、边坡整齐、排水良好。 2、配电室室应设置灭火器。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3、梯宽不大于1100mm两边敞开的斜梯,应在两侧均安装梯子扶手。 4、用铜线连接柜门和柜体。 5、孔洞设置铁丝网。 6、拆除木板,电度表安装在不燃材料上。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 浮梁县金印堂采石场建筑石料破碎加工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安全生产相关证照齐全,生产方法合理、工艺成熟、安全性较好。安全条件满足相关要求,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基本有章可循。企业日常管理较为严格,生产至今未发生安全事故。评估时生产装置和现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近期通过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主要安全缺陷基本消除,加强现场管理,因此,本评估报告认为该企业安全风险属可接受风险,其安全设施和措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可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