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
评价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者东镇宏发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 合同编号 | DAAPKM2022-51 |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2.3.4 | 评价行业 | 危化 | |||||
评价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2.8.19 | 评价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所属地址 | 镇沅县者东镇者东村 | |||||||
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李晓达 | 评价组长 | 李晓达 | 技术专家 | 饶旭军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晓达、 陆朝春 | 评价组成员 | 陆朝春、毛卫旭、崔巍、陈恭文 | |||||
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2年5月13日、 2022年5月19日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2年5月19日 | |||||
现场勘查人 | 陆朝春、李晓达 | 业主陪同人 | 余东森 | |||||
现场勘查情况 | 已完成勘验 | |||||||
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隐患: 1. 进出口标识有误; 2. 分警示标识褪色; 3. 静电接地报警仪不能报警。 | ||||||||
整改措施建议: 1. 应更换进出口标识; 2. 应更换褪色警示标识; 3. 应更换静电接地报警仪电池。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者东镇宏发加油站安全现状经营条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经营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