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1.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氢气及甲醇输送管道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合同编号 | DAAPQJ2022-42 |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1年10 月 07 日 | 评价行业 | 危化 | ||||||||||||||||||||
企业名称 | 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 | 评价类别 | 安全验收评价 | ||||||||||||||||||||
项目所属区域 |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 | ||||||||||||||||||||||
2.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沈家启 | 评价组长 | 沈家启 | ||||||||||||||||||||
评价组成员 | 陆朝春、徐卫琼、包继成、马殿金、冯志刚 | ||||||||||||||||||||||
报告编制人员 | 沈家启 | ||||||||||||||||||||||
技术专家 | 高体正 | ||||||||||||||||||||||
3.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1.10.07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1.10.07 | ||||||||||||||||||||
现场勘查人 | 沈家启 | 业主陪同人 | 张飞 | ||||||||||||||||||||
现场勘查情况 | 1、项目成立后,评价组于2021.10.07日现场进行了勘查,对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北侧围墙和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东侧围墙之间的氢气及甲醇埋地输送管道进行检查、对周边环境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对现场存在的隐患及问题进行反馈,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对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提出相应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提出隐患3条。 2、与业主进行了意见交换,评价组提出的现场问题及隐患及对策措施及建议,业主已落实整改,并听取了评价组所提对策措施及建议;评价组于2021.12.30再次进行现场进行了现场复查,现场存在的隐患及问题全部整改结束,项目周边环境未发生变条化。 | ||||||||||||||||||||||
4.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审核意见 | 报告内容符合要求 | 是否通过 | ✔ | |||||||||||||||||||
过程控制审核 | 审核意见 | 评价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过 | ✔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审核意见 | 报告内容客观、辨识充分、评价准确。 | 是否通过 | ✔ | |||||||||||||||||||
5.评价报告 | |||||||||||||||||||||||
一般隐患 | 3条 | 重大隐患 | 0条 | ||||||||||||||||||||
隐患明细 | |||||||||||||||||||||||
隐患名称 | 隐患等级 | 发现时间 | 责任人 | 操作 | |||||||||||||||||||
1、甲醇外管道井盖板破损; | 一般 | 2021.10.07 | 刘和增 | 张飞 | |||||||||||||||||||
2、甲醇管道部分管线腐蚀严重。 | 一般 | 2021.10.07 | 刘和增 | 张飞 | |||||||||||||||||||
3、甲醇管导淋未设置双阀或堵板。 | 一般 | 2021.10.07 | 刘和增 | 张飞 | |||||||||||||||||||
整改措施建议 | |||||||||||||||||||||||
整改措施建议 | 3条 | ||||||||||||||||||||||
整改措施建议内容 | 1、对甲醇外管道井盖板破损处进行处理;2、对甲醇管道部分管线腐蚀严重的管段除锈,并刷防锈漆。3、甲醇管导淋设置双阀。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 1.本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氢气及甲醇输送管道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危害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车辆伤害、雷电及静电危害、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灼烫、高、低温危害、暴雨及地震、坍塌等自然灾害、第三方破坏等社会危害等。其中火灾、爆炸的危害形式最为常见及严重。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氢气、甲醇均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甲醇属于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2.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划的符合性 3.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氢气及甲醇输送管道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和当地的总体发展规划。 4.安全条件评价结果 ① 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氢气、甲醇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② 周边环境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程度在可接受范围。 ③ 自然条件对氢气、甲醇管道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地质条件、气温、强降雨、地震可能会引发管道腐蚀、毁坏,导致氢气、甲醇泄漏、引起火灾爆炸等危险。 5.氢气、甲醇管道评价单元评价结果 ① 氢气、甲醇管道评价单元符合《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12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3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年版)》(GB50316-2000)、《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等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② 氢气、甲醇管道定量风险分析结果:无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 6.安全管理评价单元 该公司安全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依88号修改)、《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11月30日经云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次会议通过,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修订)(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依据应急管理部2号令修改)相关要求。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氢气及甲醇输送管道项目不存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规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综上所述,从安全角度,本项目安全验收总体评价结论为: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氢气及甲醇输送管道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提出的安全措施得到了采纳及落实,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