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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创利石材有限公司西三镇小黑山饰面用石灰岩矿3万m3/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2-11-28 点击次数:64

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

 

评价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弥勒市创利石材有限公司西三镇小黑山饰面用石灰岩矿3m³/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合同编号

DAAPKM2022-72

合同签订时间

2022.9.30

评价行业

非煤

评价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2022.11.25

评价类别

安全预评价

项目所属地址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西三镇大麦地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张开选

评价组长

张开选

技术专家

李剑峰

评价报告编制人

张开选

袁志琴

评价组成员

严志刚、陆朝春、李晓达、黄义敏、袁志琴

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2022.09.30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2022.09.30

现场勘查人

张开选、袁志琴

业主陪同人

保雁伟

现场勘查情况

弥勒市创利石材有限公司西三镇小黑山饰面用石灰岩矿3m³/a露天采矿工程

项目的初步设计、总平面布置、公铺工程、安全设备设施、综合安全管理和周边环境进行安全预评价

报告审核情况

内审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过程控制审核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技术负责人审核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隐患:

整改措施建议:

1、矿区南侧约130m为石林建业石材有限公司弥勒市青土厂采石场,该矿山亦为饰面用灰岩矿山,该矿于20196月取得了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认可,设计开采范围退让至安全距离300m;下一阶段,建议矿山调整矿权,距离石林建业石材有限公司弥勒市青土厂采石场安全距离大于300m,满足相关法规要求

2、总图中有利旧的破碎加工系统,型材加工区;下一阶段应补充利旧破碎系统、加工区的具体情况及相关图件。

3、矿山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水文地质资料有限,建议矿山在以后的施工设计务必要加强矿山的地质研究深度。

4、矿山在生产中应根据实际需要修建工业场地,且场地位置设置应按检查表所列平面布置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布置。

5、矿山应严格按要求自上而下,分层或分台阶开采,剥离应超前4m以上;合理控制边坡参数,台阶宽度应满足机械设备运行的要求。边坡作业前应对危石、浮石进行清理,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台阶边坡系数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要求。

6、在建设及建成后的生产中做好边坡监控工作,及时发现和预报滑坡,减少滑坡可能造成的灾害。对于软岩边坡部分,除做好监控工作外,还应采取锚杆加固或挡墙加固等其它安全措施。

7、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应经培训取证持证上岗,电工、电焊工均为特种作业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均应经相关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8、进一步进行勘查了解矿区岩层构造情况,根据不同地段岩层构造结合设计推荐的采场边坡参数确定适合各地段岩层构造的边坡参数。

9、建立采场防排水系统,防止大气降雨汇流冲刷采场台阶边坡,造成采场边坡台阶坍塌、滑坡。

10、矿山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11、该矿山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编制符合矿山实际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危险区域应当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在危险区域内从事任何作业,严禁任何人员在边坡底部休息和停留。

13、破碎站应按相关规定建立,设置故障处理、维护的安全走台、安装安全护栏;转动部位应加装防护罩;矿山生产实际中应完善防止物料掉落、飞出、防止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的安全防护措施。

14、在对前期开采形成的高陡台阶进行隐患整改时,需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防发生高处坠落,坍塌等事故。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弥勒市创利石材有限公司西三镇小黑山饰面用石灰岩矿3m³/a露天采矿工程》,通过落实初步设计中提出的对策措施和本次安全预评价报告补充的对策措施后,其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控制,从安全生产角度分析,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勘察记录表(弥勒市创利石材有限公司西三镇小黑山饰面用石灰岩矿3万m³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doc

评价人员现场照片(1).doc

现场照片(弥勒市创利石材有限公司西三镇小黑山饰面用石灰岩矿3万m³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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